公益捐赠箱成“免费进货站”?旧衣不洗不消杀,直播间美颜后直接卖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公益捐赠箱成“免费进货站”?旧衣不洗不消杀,直播间美颜后直接卖

你是否也习惯将闲置旧衣投入小区的“公益捐赠箱”,满心期待着这份爱心能传递到需要的人手中?残酷的现实却可能让你大跌眼镜,你的善意或许正沦为不法分子疯狂敛财的工具,一条触目惊心的黑色产业链看得人后背发凉!

图为李超AI绘制。

图为李超AI绘制。

公益箱变免费“进货站”:

爱心衣物去向成谜

央视《财经调查》记者的暗访,揭开了这层可怕的面纱。在辽宁、黑龙江等地,记者将定位器装进鞋子后投入“爱心募捐”箱,结果令人震惊:这些衣物全被运往几十公里外的隐蔽仓库。

图为网络图片。

图为网络图片。

踏入仓库,霉味扑鼻而来,旧衣堆积如山,大量衣物带有污渍和霉斑。仓库管理员毫不避讳地直言:“不打公益牌,居民怎会捐这么多?”原来,从投放衣物的那一刻起,你的爱心就已被不法分子紧紧盯上,沦为他们牟取暴利的棋子。

直播间成旧衣大卖场:

发霉旧衣美颜“变身”

这些带着“爱心”标签的问题旧衣,最终流向了直播间。长春一家分拣公司透露,每天向直播间供应的旧衣多达几十吨。

记者进入一个“尾货”直播间,开播仅半小时,就售出70件商品。镜头前,主播将一件袖口带霉斑的衣服吹嘘为“性价比之王”,在美颜滤镜的遮掩下,瑕疵瞬间消失不见。

图为网络图片。

图为网络图片。

更令人作呕的是,这些旧衣不仅不清洗消毒,发霉竟被视为“正常操作”。主播还编造出一套统一话术:污渍叫“微脏”,破损叫“微瑕”。“6块钱3件包邮”的所谓“尾货”,是带有油渍、粉底印的旧衣,其中甚至混杂着来源不明的二手童装。

图为网络图片。

图为网络图片。

而那些品相稍好的旧衣,则被送进翻新厂。不清洗就直接上架,贴上廉价新吊牌,摇身一变成为“工厂样衣”,再批量发往直播间,售价瞬间翻了好几倍。

这些操作有哪些违法之处?请看北京良谋律师事务所周齐律师的专业解读。

公益捐赠名义下的欺诈与非法募捐

冒用公益名义的法律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部分旧衣回收箱运营方伪造公益标识、虚构捐赠用途,诱导居民无偿投放衣物,这本质上是通过虚假宣传骗取他人财物的欺诈行为。

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擅自开展募捐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若运营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公益用途骗取大量旧衣转卖牟利,且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刑事处罚。

小区公共空间使用的合法性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小区公共区域如楼道、广场、绿化带旁属业主共有,旧衣回收箱若未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擅自设置,既侵犯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和决定权,还可能影响小区环境与通行安全。部分地方已出台规范,如《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回收箱设置需备案,违规者将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直播间销售旧衣物的多重违法性

消费欺诈与虚假宣传:商家在直播间将回收旧衣包装成“新品样衣”“大牌尾货”,隐瞒二手属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若商家标注“默认为瑕疵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因排除消费者权利而无效。

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与产品质量责任:回收旧衣物未清洗消毒直接销售,可能携带病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出售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旧衣物必须按要求卫生处理,否则将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处理,可处出售金额一倍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最高可处三倍罚款;还违反《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旧服装必须按标准严格消毒,违规者将面临罚款处罚。

此外,销售发霉、污渍明显的衣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刑事风险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若直播间销售的旧衣物存在“危及人体健康”的实质性危害(如携带传染病病原体),且货值金额达5万元以上,商家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幅度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与上下游责任:旧衣欺诈产业链中,回收箱设置者(以公益名义骗取货源)、分拣厂(分拣、中转未消毒旧衣)、翻新工厂(旧衣翻新、贴假标签)、直播间运营方(虚假宣传、销售旧衣)等环节,主观上均明知行为违法,且存在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骗取货源—分拣中转—包装翻新—欺诈销售”的完整犯罪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人需对全部犯罪后果承担责任,上述参与者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周齐律师表示,这条黑色产业链,不仅严重践踏了公众的爱心,更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拳出击,彻底斩断这条黑产链,让爱心回归纯粹,让正义得以伸张!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安清 周洁萌 李超

编辑|王芳 武杰 刘旭雨

校对|谢文燕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