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晓晓同志:
你于2025年8月18日至12月8日未履行请假及报备手续擅自脱岗,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已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因多次联系你未果,且你此前已提交辞职申请,现公告通知:请自见报之日起立即与我单位联系,配合办理辞职手续。
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你仍未到岗办理相关手续,我单位将依法按程序处理,相关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青云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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