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开庭,两上诉被告人都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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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开庭,两上诉被告人都不认罪

12月5日上午,山东泰安肥城市“4人入室抢婴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告人曾某不承认偷孩子,称自己只是签了个字。被告人袁某也不承认自己起到协助作用,对一审罪名和量刑都有异议。

开庭前,姜甲儒母亲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每次开庭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煎熬,一种痛苦,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站,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从27岁时我就是一个寻子妈妈,到现在19年了,我觉得一直在这个煎熬里面,真的太痛苦,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站,今天能有一个好结果。”姜甲儒母亲说。

据此前报道,2006年腊月初三,山东泰安四名男子半夜冲进屋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抢走,还将其爷爷打伤。姜甲儒的爷爷因为自责和伤心,几年后含恨去世。姜甲儒父母寻子17年,直到2024年1月,才在75公里外的济宁将姜甲儒找到,随后四名涉案嫌疑人被抓。其中一人贩子袁某是他们认识多年的邻居,两家相距只有500米,多年来他们从未怀疑过此人。另外三名涉案人员来自买家那边。

9月19日,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人入室抢婴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曾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袁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姜甲儒和母亲乔守芬,手上还拿着其他寻亲家庭的信息。图片来源:潮新闻

姜甲儒和母亲乔守芬,手上还拿着其他寻亲家庭的信息。图片来源:潮新闻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综合潮新闻

记者:王瑞,顾元森,于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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