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家五口遇害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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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一家五口遇害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处死刑

极目新闻记者 郭迩

极目新闻记者从河北隆尧“一家五口遇害案”被害人家属处得知,11月28日,河北隆尧一家五口遇害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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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极目新闻资料图)

11月28日上午,一名被害人的亲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宣判过程持续10余分钟,宣判被告人死刑。另一名亲属则表示,有多名被害人的亲属到场。

据澎湃新闻报道,邢台中院认为,被告人范孟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于辩护人所提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范某某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所提本案不是预谋杀人的意见,经查,范某某提前购买作案刀具,案发当日去地里时又随身携带,系有准备的犯罪,故辩护人的此意见不予采纳。范某某持械先后杀害五人,其中两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今年6月,河北隆尧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据了解,因相邻土地纠纷,58岁的被告人范某某与李先生家发生过冲突。6月22日5时许,范某某与李先生的父亲发生争执,范某某持铁锹拍打李先生的父亲致其倒地,继续用铁锹拍打李先生父亲的头部,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捅刺李先生父亲数下。随后,范某某到李家,捅刺李先生的母亲、爱人、幼子,又在街巷捅刺李先生的长子。案件中,5人死亡。李先生告诉记者,案发时,两个被害的儿子分别为10岁、3岁,被告人范某某是李家斜对门的邻居。此案于11月14日在当地一审开庭。当日,未当庭宣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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