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剑波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统筹落实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的“双重责任”,努力把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发布会现场(图源:高检网)
一是着力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观。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乱象,推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着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是着力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比如,依法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职能,充分保障妇女、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又如,立足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通过探索民族文化、民族工业遗产保护有效路径,依法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服务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三是着力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更高价值判断标准,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就予以正向激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就依法否定,努力推动形成爱岗敬业、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比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客观认定见义勇为行为,督促对其进行减刑,弘扬社会正能量。又如,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推动合理、规范行使违约金酌减等自由裁量权,引导社会各方面把诚信缔约履约、遵循公序良俗等原则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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