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为人民服务”等5处飞行地标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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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为人民服务”等5处飞行地标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记者11月7日从新疆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获悉,位于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戈壁滩的“为人民服务”等5处巨幅飞行地标,已正式被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后对其保护利用将更加科学规范。

11月6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戈壁滩上的“为人民服务”巨幅飞行地标(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啸诚 摄

11月6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戈壁滩上的“为人民服务”巨幅飞行地标(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啸诚 摄

这5处巨幅飞行地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航空学校官兵于20世纪60年代在戈壁滩上刻画而成,用于飞行员训练时导航参照,对保障飞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9月,“为人民服务”飞行地标被人为破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些飞行地标被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后续保护修复工作也将科学规范有序展开。(记者苟立锋、张啸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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