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警方回应“女子酒驾自称国企员工求通报”:已采取强制措施,纪委监委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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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警方回应“女子酒驾自称国企员工求通报”:已采取强制措施,纪委监委正核查

10月18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14日20时20分许,毛某(女,38岁,三亚某国企下属二级公司员工)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海棠区223国道林旺加油站路段发生两车刮碰事故,无人员伤亡。经查,毛某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22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毛某采取强制措施,市纪委监委已按相关程序进行核查。

据此前媒体报道,三亚一女子酒后倒车撞到一辆劳斯莱斯。女子情绪激动,自称国企员工,不配合交警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扬言让市委市政府通报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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