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缓刑期又骗228万,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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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缓刑期又骗228万,被判15年

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复合型犯罪案件,被告人朱某(化名)因在缓刑期间沉迷网络赌博、虚构事实骗取巨额资金,被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最终获刑15年。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朱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然而,缓刑考验期内的朱某并未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他在从事活鸡收购生意期间,逐渐沉迷网络赌博。为筹措赌博资金,便以合作收购活鸡为由,欺骗被害人符某某(化名)等多人,让符某某(化名)等多人向他支付资金。又以先收购后付款为由,骗取被害单位海南某农业公司的活鸡。骗取“合作款”累计达人民币228万余元。所得赃款大部分被朱某用于网络赌博,最终挥霍一空,导致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全部挥霍,社会危害性大等情节。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原审刑事判决书中关于被告人朱某宣告缓刑的判决与本案诈骗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6万元;责令朱某退赔被害人李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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