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19岁孤独症学生李同学被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录取,但报到时因患病被劝退,引发法律与教育公平争议。
02学校称招生项目面向肢体和言语残疾,未在面试中发现其孤独症,拒绝接收并建议另选学校。
03教育部及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禁止因残疾拒绝录取,该校行为涉嫌违法,且违背教育公平原则。
04家长指出学生自理能力良好,学校拒收暴露审核流程漏洞,缺乏对特殊学生的支持与接纳意识。
05学校回应称“无法满足培养需求”,反映融合教育面临师资、设备与课程等系统性挑战,需全社会协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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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19岁的李同学是一名孤独症患者,今年4月18日通过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选拔、推荐,报考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并被录取至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一段时间后,他收到了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但8月30日开学报到时,校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得知李同学是孤独症学生后,不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残疾人招生项目主要面向肢体残疾和言语残疾学生,面试时校方教师对李同学患有孤独症并不知情。因担心对学校正常学生造成影响,建议其找其他合适的学校就读。
孤独症学生报到当天遭劝退这事,首先就过不了法律关。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不因残疾而被剥夺。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没有将孤独症列为高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严重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更讽刺的是,此次相关招生项目,本就是面对残疾人学生的,结果却将属于残疾人的孤独症患者给拒之门外。按照家长的说法,该学生症状较轻,日常自理都没有问题,连这样一个学生都拒收,又谈什么做好残疾人学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呢?该学校在新生报到那天,当着这位孤独症学生的面将其劝退,这无疑会给其带来二次伤害。而且,录取通知书既发放了又反悔,也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如此不顾及学生和家长的感受和利益,且经不起法理和情理的检验,也把歧视摆在了明面上。
退一步讲,就算学校可以拒绝接收孤独症学生,那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讲清楚?现在这种情况,也使得学生错失报读其他学校的机会,这样的后果和代价,谁来承担?学校的说法是,面试时校方教师对李同学患有孤独症并不知情。一个面向残疾人学生的招生项目,竟然在前期对学生的残疾情况不知情,这恐怕并站不住脚。所暴露的还是学校在审核、面试和录取等程序上的现实漏洞。
简单来说,这种“不具备条件”需要经过客观评估,而不能由学校单方面认定。学校有责任积极创造条件,而不是直接拒绝。残联的选拔和推荐本身应该已经对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学校的接收条件有过初步评估。
显然,这样的学校,需要补上一堂反歧视教育课。这堂课不仅包括法律常识,也包括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要改掉趋利避害的“怕麻烦”心理,回归到“教书育人”的初心和本分上来,让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理念更好地落地。试想,如果连教育工作者都前怕狼后怕虎,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培养人才也成了一种奢望和笑谈。
该学校对家长的回应,还有一句话值得我们好好思忖:“你们来是不可能学得下去的,状况会变得越来越差。”言外之意是不是在说,学校现有的教育环境和能力水平,还无法满足培养孤独症学生的需要?因为相关硬件软件都跟不上,所以只能打退堂鼓。这其实也是推进整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系统的融合教育,所面临的现实难点,具体问题包括缺少专业教学设备,专业师资短缺,课程不适配和支持体系不完善等。这不是学校一方的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
9月9日,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就此事回应称,学校会和广东省残联进一步协商解决方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会带队去跟学校做协调工作,希望能为残疾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我们希望该学生能顺利入学,更希望此事不止步于“入学”。入学之后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如何将特殊学生对其他学生和教育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都是亟待思考的现实命题,也是反歧视教育课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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