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9月8日,“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件二审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现场获悉,庭审持续约3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当事人何先生表示,此次庭审非常细致,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在成都搭乘地铁回家时,因鞋子上的金属饰品反光,两名女子冤枉他暗藏偷拍摄像头,并报警。警方证明了何先生的清白,但何先生认为两名女士并没有诚恳道歉,将两人及成都地铁诉至法院。
2023年11月3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3年12月12日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两女士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何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2024年5月30日,两名被告女子罗某某、曾某某曾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了一则事件情况说明,向何先生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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