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源:视觉中国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浙江湖州召开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上还发布了十大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其中,半数都带着同一关键词——“公益诉讼”。会议也指出,要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因地制宜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这些年来,公益诉讼在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打个比方:当有人把污水偷偷排进江河,或者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却没有具体受害人能站出来维权时,总得有人出来替公共利益说句话。
站出来的,可以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把责任方告上法庭。
这种制度叫“检察公益诉讼”。从2014年探索,到2017年正式确立,再到全国落地生根,十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了111.7万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占了54.8万件,是遥遥领先的“大头”。
那么,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到底如何守护绿水青山?
从一起发生在湖北的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中,我们能略窥一二。
斧头湖,湖北第三大湖,横跨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武汉市江夏区三地。湖大水阔,却深陷困局:有人乱捕滥捞,有人乱建码头,有人把污水直接往湖里排……
跨区域湖泊问题复杂,涉及行政监管部门太多,管理层级复杂。结果是,湖泊生态系统一步步退化,成了活生生的“公地悲剧”。
在这种情况下,咸宁市检察院站出来了。
2024年4月起,他们接连对斧头湖流域生态系统结构退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等问题立案,督促相关部门履职。
一套“组合拳”,招招见“真章”。
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打捞湖面水草15.9万吨,投放1010万尾鲢、鳙鱼苗,收缴200余条禁用渔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
咸宁市各部门也一同发力:市水利局规范治理12个临时船舶点,清理淦河岸边建筑垃圾110吨和3艘废弃渡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清理岸边垃圾22车,并对裸露地块覆土复绿,建设绿道1500米;市生态环境局封堵6处排污口……
2024年9月,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恢复到Ⅲ类,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此外,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武汉市江夏区三地检察院“联手”,建立起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把分散的治理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这也正是此次案例发布强调的方向之一:深化协同履职。
因为自然地理是连续的,生态治理也是系统性工程,检察机关既能当“粘合剂”,把跨部门、跨区域的合力聚在一起,也能当“润滑油”,灵活应对复杂问题。
另一起跨区域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发生在安徽。
几名处置人员将8家企业产生的2.3万吨危险废物偷偷排入长江,污染波及跨省。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与当地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深挖到底,不仅诉请法院追究处置人员刑责,还把产废企业、转运中介统统纳入责任链条。
最终,24名相关人员、8家企业全被依法追责,共计赔偿1.16亿余元。
可新问题来了:惩治严了,但要是真赔不起怎么办?
该案件中,某科技公司被判赔8910万元,实在无力一次性承担。
此时,检察机关并没有一味“追债”,而是充分论证后,支持企业以技术改造抵扣部分金额,并允许其三年内分期支付剩余赔偿。
最终,这家公司投入废酸液循环利用改造,拟在保持原有产能的同时,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走上绿色生产之路。
这正是检察机关“硬中有柔”的体现:既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又为企业发展留下转型空间。惩治不是终点,修复生态、推动绿色发展,才是最终目的。
这一点,在湖南案例中,对林地补“植树复绿”的要求,和甘肃案例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等皆有体现。
如果说,这些案例展示了“以硬促改”,那么浙江案例,则更像是“以改促治”。
在湖州市南浔区,曾有一段时间,因家具、印染等特色产业集中,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即VOCs)废气排放量大,监管压力重。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接到企业违法排放线索后,调取相关数据,建起VOCs违法排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400多家企业里筛查出50余家“可疑对象”,再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10家违规企业,并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但责令整改和罚款“治标不治本”,全区涉VOCs企业占比大,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废气处理设施简易低效。
在此基础上,南浔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行政机关因企施策,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引导企业走设备更新、技术革新、产业升级的路子,推动辖区内334家企业完成整改,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区域特色产业实现绿色转型。
实践证明,检察公益诉讼并不只是“诉”与“罚”,而是通过司法监督,推动制度优化、促进行业升级,进而把治理效果最大化。
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是在这样的探索中不断发展完善:既立足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也为世界贡献了保护生态的新样本。在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等重要场合,这一制度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与赞誉。
【新闻+】
最高检发布十大生态检察典型案例
1.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诉黄某等24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3.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4.湖南省永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风电项目违规侵占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5.广东省中山市某废品收购站等25个单位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西江船舶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7.重庆市皮某龙、陈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公诉案
8.陕西省陈某鹏与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抗诉案
9.甘肃省酒泉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10.宁夏回族自治区李某楠、张某弟等人非法狩猎 罗某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公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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