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住房租赁条例》: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7月21日,《住房租赁条例》公布。其中提到,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但是经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进入的除外。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条例全文>>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