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资深媒体评论员
减轻企业负担又划重点了。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5年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提出,要聚焦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四乱”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纠错问责机制;要聚焦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开展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严格源头管理,加大对新增拖欠的惩戒力度,建设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与引擎。多措并举为企业减负,让广大市场主体能够轻装上阵,是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经济动能的不二法门。
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的内外部客观环境下,深化为企业减负行动,着力降低企业运行的综合成本,更是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此次会议提出的几个重点任务,都很有针对性。
比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这实际上就是要通过规范政府涉企执法行为,防止有形之手的“乱伸”来干扰正常的市场发展生态。
这一点,与其说是为企业减负,不如说是要严防政府的“乱作为”给企业“增负”。
去年以来,这项工作引发的社会关注度就一直很高,相关层面一再三令五申,多个国家部委、司法机关也已为治理趋利性执法作出部署。比如,今年2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就明确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宏观层面的反复强调和频密部署,源自现实的严峻性。以此前备受关注的“远洋捕捞”现象为例,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一篇“省情内参”披露,自2023年以来,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且相当部分的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要看到的是,“远洋捕捞”这类带有浓重趋利性执法色彩的执法乱象,近年来疑似有增多的迹象,既与长期以来涉及执法的规范性不足这一“存量”原因有关,也与地方财政压力普遍增大后,一些地方试图通过此举来弥补财政空缺的冲动被放大这一“增量”因素有直接关系。
比如,有的地方将罚没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相挂钩,为最大程度“创收”,不惜采取跨区域违规异地执法、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进行“竭泽而渔”。这不仅给具体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权益伤害,也从根本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市场活力的根基,可谓贻害无穷。
鉴于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委员对系统整治趋利性执法建言,包括明晰涉企案件管辖权,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
其中,改革罚没收入管理制度,再度成为高频词。
一个值得警惕的数据是,2024年全国罚没收入同比增长约15%。尽管在各方的治理跟进后,去年四季度已出现了下滑,但仍不能放松警惕:一方面,地方政府整体财政压力短期内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一些地方政府的逐利性执法冲动依然不能低估;另一方面,除了开展专项治理,也还需从源头去完善相关法律,为涉企执法的规范和对企业权益的保护进行司法撑腰。
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也是当前影响企业负担最显性的因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默认”的拖欠主体,其实就是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
这一问题之所以在近几年变得突出起来,也同样与地方财政压力上升后产生的传导效应有关。比如,地方财政吃紧后,一些政府采购经费,以及重大项目中的企业垫资等,都可能被作为“优先”拖欠对象。
企业在政企合作中处于天然的“弱势”状态,在其他方面的刚性支出短期无法缩减的情况下,拖欠企业账款几乎成了多数地方政府的“节流”首选。
然而,这样的现象一旦流行起来,不仅导致政府信用危机,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最终很可能形成市场发展与财政增收的双输。
因此,尽快有效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是当前打破经济发展“堵点”不可回避的一环。相关的整治行动,实际也早就开启。去年10月,中办、国办就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其中明确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等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从上到下加力为企业“催账”时,也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一边偿债,一边新增”,甚至搞形式上的清账。
去年底公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就提及拖欠企业账款有所新增问题:10省市56个地区在按要求建立拖欠台账锁定存量后,2023年3月以来又新增拖欠76.31亿元。
此外,还有7省30个地区,通过直接销账、将无分歧欠款改为有分歧欠款等方式,虚报2023年完成存量清偿53.28亿元。
这里面的“拆东墙补西墙”操作和违规“化债”行为,不仅将削弱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治理效力,甚至还将给企业造成新的“次生”灾害,并掩盖政府隐性债务危机。
这次会议提出,要严格源头管理,加大对新增拖欠的惩戒力度,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算是突出了问题导向。
当然,在目前的地方财政承压的情况下,要让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还需要跳出地方政府视野,在理顺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等关系上给予更多针对性的疏导之策。
近年,持续推进为企业减负,是政府施政中比较明显的一个主题。但每个阶段的重点,都各有侧重。比如,过去说得更多的,可能是放管服改革,是为企业减税降负。应该说,这些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都是比较明显的,并且仍在继续推进。
但现阶段,无论是遏制“四乱”问题,还是推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治理,更该侧重的还应是真正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应该看到,趋利性执法的冒头和拖欠企业账款的现象,反映的是地方政府契约精神的欠缺,直接原因便与地方财政压力的变化有关,但本质上暴露的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成色的不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为企业发展扫除后顾之忧、真正把企业负担控制在合理、稳定水平的根本之途。
所以,当前推进为企业减负,不仅仅要瞄准现实问题,给予对症下药,也应该着眼于长远,系统性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就像这次会议提到的“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正根治一些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影响企业成本的“病灶”。
一定程度上说,为企业减负,既然已经步入了“深水区”,那就应该下定决心“啃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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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萧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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