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何谓中央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颁布,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立下规矩。
其实,早在36年前,便有与今天的中央八项规定一脉相承的宁德“廉洁自律12条”。在《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一书中,对宁德“廉洁自律12条”便有细致的梳理。
1988年6月,习近平到宁德赴任。在调研中,不少群众反映了干部乱占地建房的问题。
经过摸底发现,宁德地区部分干部违规营建私房现象突出,侵占了良田耕地,占用了国家专用三材指标,一些人建了私房还占住公房,甚至利用职权买地卖地,建房卖房,从中牟取暴利,群众对这“马路边上的腐败”意见很大。
然而清房工作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200多名,从地委机关到各县都有,光宁德城关、塔山一带,就是成片的违规建房,工作难度和阻力都很大。但习书记始终很坚决,他在地委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反腐败,讲廉政——我们别无选择”!同时他还斩钉截铁地指出,“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你违纪违法占地盖房,为一己之私破坏了党的权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党,得罪了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而不是代表了党和人民利益查处你的干部得罪了你”。他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话语,给了全区干部群众以极大地鼓舞,推动了这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习近平在《摆脱贫困》这本书的《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一文中,道出了他当时的思考: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经过反复打磨,并广泛征集意见,1989年3月29日,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主要包括12条:
一、在职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占地营建私房。
二、不准个人介绍基建工程。
三、不准贪污受贿和索贿。
四、不准违反招工、招干、招生、毕业生分配、征兵、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和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私自安插子女、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五、不准在干部的提升、晋级和调配选拔上,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干部工作程序。
六、公务往来不收礼,不向基层单位索要各种产品、礼品,索购紧俏商品。
七、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要严格要求按接待标准办伙食,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八、不准公车私用。如特殊情况私事要用车,要向车辆管理单位缴纳用车费。
九、不准利用职便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
十、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奖励。
十一、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徇私枉法。
十二、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1989年4月5日,宁德地委出台《关于民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领导干部始终把自己置身于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中”:继续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定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监督。
仅仅一个多月后,1989年5月15日,《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出台,共五条:
一、不准购买新的进口豪华汽车。
二、不准修建超标准的办公楼、宿舍。
三、领导下乡要轻车简从,不要到当地边界迎接上级领导。
四、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除有关人员外,不要层层增加陪同人员。
五、今后领导干部生病,各部门、单位不能用公款赠送慰问品;不以各种理由,用公款向领导赠送礼品。如有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领导干部要把物品退还有关部门、单位或上交。
亲历者回忆说,当时,习近平顶住很大压力,带领地委班子动真格、出实招,严肃查处了当地一些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私房的行为,同时建章立制,立好规矩,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歪风,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截至1990年底,全地区共清退公房1982户,清退面积88411平方米。全地区共查结违法违纪占地建房干部3782人,其中处级99人,科级476人,给予经济处罚3446人,收回补罚款198.03万元。宁德群众无不为这次查出干部占地盖房拍手称好:“惩治腐败是真干了!”
探索实践的点点滴滴,都是波澜壮阔的时代缩影。
无论是36年前的宁德“廉洁自律12条”还是如今的“八项规定”,都是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重要方法。
习近平在福建工作了17年半,他1985年入闽,自厦门赴宁德,再到福州、省里。回首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回到福建考察时动情地说:“这里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我深有感情。离开福建以后,我也一直关注福建。在这里工作期间的一些思考和探索,在我后来的工作中仍在思考和深化,有些已经在全国更大范围实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