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游丽江,邂逅雪山下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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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丽江,邂逅雪山下的浪漫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激励各类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全省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为实现云南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云南省“兴滇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决定今年开展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族文化人才及其他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在滇工作的“两院”院士、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云南跨越式发展路子中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造、精于创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专业技术人才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卫生、科研、农业、工程技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表彰。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本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中国或云南名牌,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国家有关部委表彰。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三)技能人才

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带徒传技,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操作方法解决技术核心问题,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在把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全国、行业表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四)农村实用人才

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推动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成效突出和发展农村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备牢固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能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六)民族文化人才

对传承和发扬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其他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表彰奖励人数

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金30万元。设立“兴滇人才奖”提名奖,奖励人数不超过20名,每人奖金5万元。往届“兴滇人才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评奖。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第四届“兴滇人才奖”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逐级推荐上报。其中,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推荐的人选由州市党委、滇中产业新区党工委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省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二)社会推荐。由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在本行业、本领域内推荐,直接向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三)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向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兴滇人才奖”推荐(自荐)人选须提供下列材料:

1. 属组织推荐的,须有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和《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属社会推荐的,须有推荐组织的推荐报告和《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属个人自荐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自荐表》一式五份。

2. 推荐(自荐)人选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评价材料。

3. 推荐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件。

《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自荐表》可到“云岭先锋网”(http://wldj.yn.gov.cn)下载。

推荐和申报起止日期:2015年5月15日至5月29日,共15天,逾期不予受理。并于6月1日前(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与表彰

(一)以评选工作办公室名义在我省主要媒体、党建手机报等发布公告,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兴滇人才奖”的评选。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在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类推荐(或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评选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类别人才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行业评审。

(四)在行业评审的基础上,召开第一次评委会进行初评,差额提出“兴滇人才奖”初步候选人。

(五)在我省主要媒体公布“兴滇人才奖”初步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公众可以通过登陆“云岭先锋网”(http://wldj.yn.gov.cn)或使用手机短信参与投票。

(六)召开第二次评委会进行复评,确定不超过10名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和不超过20名的提名奖候选人名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委常委会审定。

(七)省委、省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

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委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云南省“兴滇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成立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云南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昆明市滇池路849号,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3991647、63991648,传真:0871-63991648。

(二)监督

为维护“兴滇人才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对拟获奖人选开展实地考察。

监督电话:0871-12380、 0871-63991649。

云南省第四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云南日报-云新闻 观云南 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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