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必须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
加强社会治理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持续提高新时代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基层社会面临诸多风险矛盾,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挑战,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形势下,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必须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模式,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建设,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通过法治、德治、自治以及民主协商来治国理政,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制度,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法治就是要以人民信仰维护法律权威,用法律保障人民权益。“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智者不得过,愚者不得不及。”意思是说,法令是天下百姓的命脉,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其目的是用来保护人民的。聪明的人不能超越法令,愚昧的人也不能不遵守法令。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德治就是要以道德作为规范和约束,使道德成为人们的“心中之法”。德治是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是中国的“本土资源”。“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意思是说,君子增进道德建立事业。推忠于人,以心待物,德行就能够得到提升。修理文教,内心诚实,就是立业的根基。处在上位的时候不敢心怀骄慢,处于下位的时候心也不会忧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还是社会治理,谁都不可能无视德治的作用。道德作为人人心中皆有的一种规范和约束,这种“心中之法”是较之任何文本法作用更大、效力更高且适用更广的法律。
自治就是要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效保护城乡社区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致力于政府与人民对公共生活的协同治理。自治有赖于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愿合作,有赖于社会治理机制中如何激发社区成员的内驱动力,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化解城乡社区矛盾,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而推动城乡社区发展事业高质量有序开展。自治既能保证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又能确保社区成员的个人权益、个人意愿的实现。因此,基层社会自治的基本目标是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正确认识和处理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之间的协同关系,将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正确认识和处理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之间的协同关系,将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新型社会共治模式,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保障,是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基层社会法治重点解决治理的现实依据和手段问题,加强城乡社区成员的依法办事能力。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发挥社区民警、社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的作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协商能力、社区矛盾预防能力、社区矛盾化解能力、利益意愿表达能力。
德治是自治、法治的基础,是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基层社会重点解决治理主体思想精神层面的素质修养问题,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强化村(社区)文化的引领能力,讲好村(社区)成员身边的故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居民对村(社区)的社会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形成村(社区)是我家,打造村(社区)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正义感和价值推动力。
自治是法治、德治的目标,是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需要增强的重要能力。基层社会自治重点解决治理的具体形式和载体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各个载体的治理能力。正确处理好法治、德治、自治主体之间的内部协同关系,在城乡社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增强村(社区)居民参与能力、议事协商能力、自我服务能力、心理咨询干预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资源优化能力,三社(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联动与资源优化整活能力。
注重盘活基层社会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活力,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法治、德治、自治最终都统一于“人”这个核心,都是为了激发城乡社区成员的责任感,提升村(社区)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注重盘活基层社会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活力,优化村(社区)各方资源,促进人与人和谐相处,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以法治强保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凝聚基层社会治理整体合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顽疾难题,依法治理是凝聚基层社会治理整体合力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通过加强村(社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建设,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等方式,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团队,不断加强法制调解、民间劝导、依法管理等工作,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合力,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基层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坚持以德治强教化,持续加强道德教化和精神滋养,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以理服人、以文服人、以德服人,是中华民族的生命禀赋和生存耐性。道德教化是培育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从个人修养、家庭家风、乡土民风等方面着手,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持续加强道德教化和精神滋养,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要把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诚实守信等内容纳入各类村规民约,大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和道德楷模选树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明辨是非、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道德新风尚。
坚持以自治强基础,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强劲活力。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行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和重要特征,是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要深入实施“网格化”管理,抓实抓细养老服务、失独关怀、安全稳定、美丽乡村创建、平安村居(社区)创建等工作,努力打造和谐温馨的村级(社区)管理环境;要积极创新完善村(居)民自治有效实现方式,引导成立村(居)民自治理事会、乡贤参事会、志愿者服务队、邻里互助队等,使村(居)民在互帮互助中迸发强劲的自治活力。(作者:孙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