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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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1月18日)

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认真落实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部署,聚力实施粮食安全保障、百万移民致富、“六特”产业集群、设施农业现代化、种业科技创新、“乡味宁夏”品牌、和美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巩固、闽宁协作深化、联农带农增收10项提升行动,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力争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5万亩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模式,促进大面积增产增收。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小杂粮、油料扩种潜力。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加强收粮企业特色化信贷支持。

(二)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稳定肉蛋奶、果菜渔基础生产能力。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优化设施蔬菜、露地蔬菜、供港蔬菜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稳定蔬菜面积,拓展销售渠道。实施国家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稳定生猪产能,加快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加大牛奶、肉牛产业纾困。加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人畜共患病监测净化。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全面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步提升。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监测。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8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30万亩,综合利用盐碱地15万亩。支持国有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鼓励农民全过程参与,健全“投建运管”长效机制。推广“光伏+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式,发展设施农业,改造利用盐碱地。加大耕地执法监督,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

(四)推进农业科技协同攻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等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型和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实施种业科技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抓好国家级育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突破性新品种(系)。加快大型高端智能、适宜山区作业农机研发应用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基地,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场景。

(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网络,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推进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等灌区建设项目,推进青铜峡、中宁喊叫水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大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强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预警,开展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六)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积极开发“沙戈荒”资源,探索“林光互补”、“草光互补”,推广“设施养鱼+稻渔共作”、鱼菜共生和盐碱地养殖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开展贺兰山东麓草原荒漠化治理结合葡萄酒产业发展试点。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促进藻类食物开发。加强生物农业研发力度。强化食品和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

(七)加强粮食调控和食物节约。强化储备粮监管。建设一批粮食烘干场。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加工、仓储、流通全过程减损降耗。常态化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活动。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八)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快完善覆盖全区农村人口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大数据信息系统,健全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机制,畅通农户自主申报渠道,优化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九)强化产业就业帮扶质效。建立帮扶产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强化产销对接,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坚持稳内拓外促进就业,拓宽就近就地务工渠道,强化省际劳务协作对接和技能培训质量,加大有组织、定向化、技能型劳务输转,打造“宁字号”特色劳务品牌。

(十)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建立常态化帮扶体系。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建立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开发式帮扶政策,对弱劳力半劳力统筹落实教育、健康、金融等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举措。实施闽宁协作深化提升行动,统筹用好闽宁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后续扶持。

(十一)强化帮扶资产长效管护。深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衔接期各类投入形成的资产。严格落实帮扶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全程监管制度。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违规违纪违法使用资金行为。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二)发展乡村特色农牧业。实施“六特”产业集群提升行动,精耕细作发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和冷凉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千百十亿”级产业,加快构建体现宁夏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全国重要产业基地。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有序发展农事体验、研学科普、健康养生、体育健身、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现代农牧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融合发展方式。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

(十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建强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平台载体,改造优化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的现代农业园区,增强承载带动能力。支持酿酒葡萄枝叶、皮渣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发展精细分割,加大肉制品和副产品研发。支持有条件的奶牛场就地加工,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探索“牧场+工厂”等新模式,支持乳制品线上线下配送。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培育农业“小巨人”企业,分产业培育“链主”企业。持续开展“敲门招商”,引进落地精深加工项目。

(十四)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实施“乡味宁夏”品牌提升行动,充分挖掘产业品质优势和文化内涵,培育自治区核心品牌、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发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中心宁夏馆作用。高标准举(承)办第5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暨第32届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第23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持续开展宁夏精品中国行等促销活动。加大农产品促消费,将葡萄酒、牛奶、牛羊肉等农产品纳入政府促消费政策体系。加大与电商头部企业合作,加快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设施,持续建设农产品产地、骨干物流、批发市场。推广“百供通”试点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业协会发展。

(十五)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施联农带农增收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分散式光伏等产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创新订单生产、股份合作、二次返利、代种代养、就业创业等联结模式。推进家政兴农。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力度。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统筹。顺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完善村庄规划管理制度,建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村庄建设,计划撤并搬迁、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土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开展贺兰山农牧场垦地融合试点。

(十七)实施和美乡村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塞上江南·和美乡村“5331”工程,聚焦“规划布局美、人居环境美、田园风景美、兴旺富裕美、人和善治美”,区、市、县3级联建,在已建成样板村基础上,每年建设300个样板村(其中,100个自治区级样板村、100个市级样板村、100个县级样板村),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设样板村1000个以上,构建和美乡村样板“矩阵”,形成“千村引领、全域和美、城乡共富、全面振兴”发展格局。

(十八)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新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加快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与交通、电商、商业等场所设施共建共用,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适应分布式光伏开发需要,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

(十九)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优先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进院入房,新改造农村户厕1.97万座。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小微水体、黑臭水体等治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0%。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试点推进分散化、小型化镇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县域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位调配,提高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增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饭桌等设施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60%、34%。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困境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建设一批符合农民需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十一)保护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完成营造林和草原生态修复200万亩以上,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0平方公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二)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工程,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积极培育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党员教育“百千万”计划,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加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

(二十三)巩固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成果。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形式。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一约四会”运行机制,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接诉即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做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创新推广“PC端+手机客户端”智慧治理、村民业务“码”上办、物联网等数字化治理方式。

(二十四)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文明乡风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开展“送戏下乡”、“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等文化惠民活动。探索建立群众文艺团队培育引导机制。组织开展和美乡村篮球赛(村BA)、村乒、村钓、村晚、农民健康跑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治理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

(二十五)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村(社区)“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拒毒防毒宣传教育、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用电、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坚决整治农民工欠薪问题。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实施意见,有序推进整县整乡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鼓励通过发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经验,探索活体畜禽、农业设施抵质押贷款有效路径。开展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环节、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农带农能力。统筹推进农科院、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

(二十七)加强农村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推行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严格宅基地乡镇综合执法,切实管住乱建。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压实县级党委领导责任、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严控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二十八)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向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倾斜。完善大中型银行机构服务“三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种养殖业农产品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二十九)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加大高素质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加强农业农村科技人员、青年人才培养,推动涉农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推进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健全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

(三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确保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纳尽纳、应入尽入,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的民生实事。要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开创美丽新宁夏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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