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3月15日,据“西昌发布”报道,近日,四川省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品牌旗下在西昌市内食品经营门店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系伪造,涉及22人。有网友根据报道图片发现,该品牌为“绝味鸭脖”。3月15日晚,封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该品牌多家门店正常营业。其中一家门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她上岗的第二天,健康证明已办理,但目前还没有拿到。(据3月15日封面新闻报道)
执法人员对门店进行检查(图据西昌发布)
在“西昌发布”的这篇报道中,并没有提到违法企业是“绝味鸭脖”,只是称“品牌食品门店”“连锁品牌”,至于被认定是“绝味鸭脖”,是网友根据图片扒出来的。依据是装修风格、墙面字样以及工作人员穿着等,然后封面新闻对此进行了调查报道。
3·15期间曝光企业违规,是有关部门在正当履职,报道为什么不说清楚涉事品牌名称呢?企业违规就是违规,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来不得一点虚假,应该实事求是。而且,涉嫌伪造健康证来办理相关资质,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一是,如果健康证是伪造的,员工真有传染类疾病,如何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二是,办理假健康证中,可能有人存在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该品牌一家门店挂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图据封面新闻)
人们更想问的是,如果员工身体健康没有问题,为何要去办假健康证?该品牌总店长魏某表示,为了图方便省事,便通过不正当渠道,为各门店员工办理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看吧,一家品牌连锁店的地区总店长,只是为了图省事来办健康证,这样的管理者,品牌方当如何回应公众质疑?而且,连办个关键的证件都想着“省事”,这样的管理者又如何能承担食品安全的重任?
知名的品牌连锁企业应该清楚法律法规的底线。据报道,初步查明,该品牌旗下相关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日前,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涉嫌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问题,对相关涉事单位、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对门店进行检查(图据西昌发布)
对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当然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有关方面应该重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如果公众连这家品牌企业都不知道是谁,又如何行使监督权?又如何通过舆论监督,来倒逼企业合法经营?
如果没有报道配的图片,人们还真有可能无法得知被查的竟然是“浓眉大眼”的绝味鸭脖。同时,不说清楚企业名称,不仅有可能误伤其他品牌,消费者被蒙在鼓里,也不可能“避雷”。
监管部门正当履职,对被查处的企业名称不必遮遮掩掩,如实报道就好。如果央视在3·15晚会上对企业名称进行模糊处理,根本达不到相应的社会效果。所以,地方监管部门和媒体,对此应该保持坦诚、坦荡的态度,不能简单认为这是工作上的事务,只突出自己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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