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钱跑路的店家越来越多,该如何整治职业闭店人?

卷钱跑路的店家越来越多,该如何整治职业闭店人?

作者|刘远举

财经专栏作家、多家智库研究员

昨天还正常营业,今天再去,就人去楼空;昨天才因为优惠储值充卡,今天却关门歇业。消费者遇到这些情况,就会各方投诉维权,这时他们很可能会遇到“职业闭店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也包含了一些针对闭店人的措施。何为职业闭店人?为什么该类违法难以预防?

欺诈消费者,还让你难以维权

所谓职业闭店人,‌是指专门为经营不善的商家善后的群体。一部分职业闭店人,游走在灰色边缘,为了避免商家承担风险,会采取一些涉嫌违法的策略,包括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

另一些闭店人,则涉嫌欺诈,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预付式经营企业策划闭店方案,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以达成闭店逃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非法目的。

近年来,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商家利用预付款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当中,职业闭店人的案例屡屡出现。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职业闭店人已经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的主要阻碍。

职业闭店人的操作流程,首先是老板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不是勇于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是想着逃避义务,或者最后坑消费者一把,赚到钱跑路,老板就会联系职业闭店人。当然,职业闭店人,也会主动上门找生意。他们有行业经验,自然观察得出那些店面不行了。

老板和职业闭店人谈妥后,职业闭店人接手主导。他们会先以店庆、买赠活动、节日大酬宾的名义,进行一波‌低价促销充值‌,在明知即将关门跑路的情况下,吸引已有的客户加大充值预付资金,或吸引新客户充值。

接下来,职业闭店人,会用高额报酬为诱饵,找一个甘愿做替罪羊的“职业背债人”。一个办法是在公司中找,找那些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员工;一个是从社会闲散人员和社会边缘人员中找;或者,干脆通过非法渠道盗取或购买无负债、无财产、无子女等群体的个人信息。找到了之后,再以过桥贷款等方式提升短期信用资质。

然后,将公司法人代表转给这个人,最终使得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为不具备可供执行能力的“背债人”,帮助实际经营者逃避法律责任。这些人往往处于社会边缘,基本上没有买房、购车、子女上学,甚至没有坐高铁的需求,所以,即便因为强制执行上了老赖名单也无所谓。

接下来就是‌关门歇业‌,客户甚至员工,会突然发现店面一夜之间关门歇业,原来的老板失联不见,一查询,原来公司早已换了人。面对维权的消费者,闭店人会出现,与消费者协商,但给出的方案,消费者往往损失惨重。但“职业闭店人”不担心消费者的民事诉讼,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更换为无偿还能力的“背债人”。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还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当下,这种模式还形成了初见雏形的灰色产业链。

处罚太轻或太重效果都有限,消费者需要提高辨别能力

监管部门也想了一些办法来打击这种恶意的职业闭店人。

一个办法是从预付资金入手。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想了一些办法,比如资金账户监管制度。但在我看来,这些制度用处不大。因为预付费这种商业模式的逻辑,就是要使用这些资金。商家有了资金,可以从这些资金中获利,比如扩大经营规模。正是因为有这些利益,商家才能给预付费的客户让利。如果这些资金都在监管账户中,管死了,上一次课,做一次头发,监管部门才放一次款,那么,这笔钱和待在消费者钱包里没有任何区别。

反过来说,商家不能从中得利,哪还有什么理由给优惠给消费者呢?更何况,相关部门,不可能深入企业内部,去这么详细地监管每一笔资金的走向、目的。所以,预付资金监管账户,用处不大。这个制度也出现很久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跑路的现象。

今年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通报了“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两家闭店企业及三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两名“职业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并同步撤销了虚假变更登记事项。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

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也包含了一些针对闭店人的措施。比如,对于简化、免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应当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行政处罚等情形,限制办理相关公司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

在我看来,还可以实施预付制度备案,并公示法人变更制度。凡是预付费必须备案,消费者看到这个备案之后,才可相对放心的预付。有了这个备案,监管部门对这些企业的法人情况,就要额外关注。可以进行制度上的联系,一旦发现法人变更,就必须在店铺门口公示给消费者。

但是,总体来说,消费者其实没有太多的事后应对办法。当消费者发现商家停业、关门,收集再多的证据,向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报警,基本上用处不大了。消费者能做的,就是事前的预防。仔细评估商家信誉,谨慎做出预付的决定。在商家给出的预付优惠前面,告诫自己不要被优惠诱惑,多考虑一些风险。

在这里,很重要的是一个策略,就是不要掉入营销的场域。美发、培训、摄影馆、健身,都是有一套完善的话术、场景、动作营销体系的。这个体系营造出一种强大的场域,消费者很难扛得住,但无论如何,一定要坚持离开这个场域,才做判断。

但这些办法,看起来都很轻。有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呢?那么,最后不妨做一些更深层次,更形而上的一些思考。按照重刑主义的思想,应该是重罚、入刑,就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按照写评论文章的套路,都是最后的建议,一定朝着解决这个现象的方向,不遗余力。

但这是错的。

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法定代表登记管理审核门槛较低,股权变更实际目的难以判定,必然存在模糊性,这必然导致会存在恶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现象。但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有限责任,这个基础,决定了相关的法律,一定是有空子可以钻的。而如果推翻这些制度,市场经济的很多活动就必然要受到影响。

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它也伴随一些必然的、内生的缺陷,会有一些代价。某种程度上,市场经济让消费者的钱包鼓起来,但消费者同时就得小心地看好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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