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可钓区发现鳄鱼”?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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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可钓区发现鳄鱼”?回应来了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网信部门巡查发现,一则“洞庭湖可钓区发现鳄鱼”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发布后引发大量网民讨论,造成不良影响。

经网信、公安部门联合查证,视频反映事件系2024年6月发生于武汉长江段,当地已发布事件通报。视频发布者胡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擅自标注“洞庭湖可钓区”,引发网民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账号“湘*北去”持有人胡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其对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识错误并删除视频,保证今后规范网络言行。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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