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吗?请注意!一些不法分子已经将赌桌搬进微信群,有人在微信群抢红包,结果被刑拘。司法机关提醒:微信抢红包是一种休闲游戏,然而,少数“有心人”却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的形式组织赌博,大家要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赌博活动,莫给人生添“赌”。
微信群里抢红包,江西丰城四人获刑
2023年1月,被告人张三伙同被告人李四、王五、赵六等人以“牛牛”的方式在微信群内拉人进行赌博。该赌博群从2023年1月活跃至2023年3月17日,群人数最高达一百余人,赌博方式是由庄家统计下注人数并发放等同人数的随机金额红包,以所领取红包的各个数字相加得出的数字作为自己的“牛牛”点数(有10元一点、30元一点、50元一点、100元一点、200元一点四种赌法),由“财务”李四统计点数并使用支付宝与下注人员结算输赢,每次参赌人数约20人。
经查,王五涉案赌资累计265222元;赵六涉案赌资累计247578.94元;张三直接参赌,赌资达10万余元;李四作为“财务”使用其支付宝帮助庄家结算赌资251776元,获取11000元好处费(已退赃)。
丰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聚众赌博;被告人李四又为他人赌博提供结算等直接帮助并从中非法获利,四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预缴罚金,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李四案发后积极退赃,酌情可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判处四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用“抢红包”方式诈骗钱财,海南诈骗分子被行拘
近日,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非法出租、出借微信给他人的蔡某。经查,蔡某为了赚取不法收益,将自己及亲人的微信账号租赁给诈骗分子使用,致被害人损失5万余元。
诈骗分子通过在网上发布高额报酬租赁微信账号的消息,谎称用于抢红包,以此获取微信号。随后先利用掌握的微信号建立群聊,一个群一般为10-20人,后续诈骗分子将刷单返利诈骗、投资理财诈骗,虚假贷款诈骗等手法骗到的受害人拉进群并让其在微信群发红包,(例如让受害人发红包个数20个,总金额为4000元的红包)再使用蔡某等人的微信将红包领走,以此来规避微信、银行的监测,并迅速将诈骗资金转移。
2024年10月18日,屯昌县公安局对蔡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90余人抢红包600余万元涉刑案,上海检方提起公诉
通过输入对应口令就可以抢到红包,这样的口令红包,一度成为了很多年轻人发送红包的热门方式。然而,电信诈骗人员却把口令红包变成了转移电诈资金的手段。更关键的是,抢红包也可能涉嫌犯罪!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专门通过抢口令红包帮助转移赃款的周某等90余人提起了公诉。
今年1月,办案机关在侦办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发现,诈骗集团在作案中会诱骗被害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金淑君介绍:“(诈骗分子)一经获得口令密码之后,就将口令密码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就立即去抢口令红包,跟我们平时抢红包的方式是一样的,抢完之后再根据上家告知的,这个赃款转移到下面哪个账户,立即(把钱)转出去。”
为了快速转移口令红包的赃款,诈骗分子还会专门招募抢红包和转移资金的人员,犯罪嫌疑人周某便是其中之一。周某交代说:“说我这有个好项目,我说做什么?他说就是抢口令红包。他就是叫我抢来了就转给他。抢1万元钱,那就是可能返点200元,或者250元。”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90余名参与抢红包的犯罪嫌疑人到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尽管这些犯罪嫌疑人声称并未参与上游诈骗,也不知道这些钱的来历,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周某等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奇佳认为,法律上的知道,除了有“确实知道”,有些时候上游犯罪分子不会明确地告诉你,大家是心照不宣的,法律上为此还设置了一个叫“应当知道”,就是结合你的认知程度和一般社会公众的认知,能够认为你是能够意识到的,那么法律认为你也属于知道的情形。
最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等提起公诉。
表面是抢红包,实际是在洗钱
“洗钱犯罪是电诈、走私、毒品交易等上游犯罪的‘有力助手’。因为只有洗白非法资金,犯罪分子才能真正掌握非法资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紧锣密鼓地学习该法的最新要求,并开展研讨。
与此同时,在该院检察官案头的卷宗里,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新型洗钱手段已经频繁出现。面对洗钱犯罪新手段,检察机关是如何打击应对的?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探索与实践。
“口令红包的密码来了,记住了吗?”“我抢了582.3元!”“把刚刚抢到的红包都转到我这里来。”…………
2024年3月的一天,在浦东新区一间宾馆的客房内,吴某正组织一群人抢红包。奇怪的是,大家抢完红包,扣除红包金额的2%至6%后,又将剩余钱款转回吴某的账户。经查实,吴某组织抢红包的资金均来自电信网络诈骗款,其他人抢完红包后退回的钱款均被吴某转入上游诈骗分子提供的账户,并从中获利。由于参与抢红包的账户过于分散且金额很小,这些诈骗款的隐蔽性和追查难度更胜以往,犯罪赃款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洗白”。
“与以往上游诈骗、下游洗钱的形式不同,这种通过非银行支付结算通道转移违法资金的犯罪模式几乎可以同时实现诈骗和洗钱,已成为洗钱犯罪的一种新趋势。”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2024年,该院集中办理了百余起利用非银行结算支付通道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系列案件,陆续对20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起利用口令红包洗钱的案件是其中之一。
“从这批案件中,我们发现了两类洗钱犯罪新手段。除了利用口令红包类产品将违法资金打散后进行转移外,还有一种是通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虚假商户账户的方式来转移违法资金。”承办检察官介绍。
2023年底,第三方支付机构S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在该公司研发的一款智能扫码收单产品中发现了一批异常商家账户,有近百家注册商户工商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疑似伪造,相关账号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交易超过1000笔,交易金额数百万元。很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他们通过伪造材料,注册第三方支付结算平台的商家账户,将账户提供给上游诈骗分子用以接收被骗钱款,收到后即在短时间内将钱款转移给上游诈骗分子。
案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此类案件存在案发时间集中、手段类似、平台同一等共同特点,监管难度大,通过人工方式筛查线索效率不高。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该院决定向大数据借力。
结合类案办理经验,浦东新区检察院根据新型洗钱犯罪案件中“作案手段雷同”“涉案人员年龄集中”“短时间高频率跨地区交易”“团伙作案”等共性特征,构建“非银行支付机构非法资金转移风险识别法律监督模型”。2024年9月,模型研发成功后,该院邀请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安机关探讨研判第三方支付结算产品的业务范围、法律风险、监管规则等,对模型进行完善。
“如今,通过关联个人可疑涉罪账户、观测入网商户的交易形态,摸排异常数据线索,模型已帮助我们发现同类案件线索300余条,我们还向兄弟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0余条,极大提高了线索发现和侦办效率。”浦东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模型已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是平台上唯一一个经济金融领域涉反洗钱法律监督模型。
要想斩断上游犯罪资金清洗的“手脚”,规范、细化非银行支付行业风控监管尤为重要。2024年10月至11月,浦东新区检察院陆续走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处、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初步达成加强非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织密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协作意向;与监管部门、执法机关探索制定协同工作指引,加强行刑衔接,统一证据标准,共同加强对非银行支付结算通道资金转移、反洗钱反诈犯罪的有效监管,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将被实施惩戒,导致手机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生活受限。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识破骗局,切勿因网络兼职、贷款刷流水、刷单、投资理财等原因将银行账户、电话卡、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转取资金、拨打电话,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如有为诈骗团伙搭设VOIP基站(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转账洗钱、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立即停止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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