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近8000万,国民党籍宜兰县长被判12年6月
资讯
资讯 > 台湾 > 正文

涉贪近8000万,国民党籍宜兰县长被判12年6月

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

缠讼2年多的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31日下午宜兰地方法院宣判,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依据相关规定,林姿妙将被停止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01

林姿妙涉贪遭判12年6月

2022年1月13日,台当局检廉单位怀疑林姿妙等官员,涉入罗东一块土地疑因未符合农地农用,却又免征上百万元新台币土地增值税等案,约谈林姿妙等官员,甚至还有2名县政府主管遭羁押,同年8月检方起诉15人,林姿妙被依收贿、财产来源不明、特殊洗钱、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

林姿妙遭起诉的4项罪名中,属“贪污治罪条例”有收贿、财产来源不明,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1项规定,县(市)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之“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应停止其职务。

宜兰地方法院一审宣判的焦点,在于林姿妙被起诉的收贿、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有罪,如有罪无须进入到二审程序,台内务主管部门就可依法停止县长职务。但林姿妙一审有罪是“停职”,由副县长代理职务,判决确定才“解职”,并由台当局派任代理。

宜兰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等罪判处林姿妙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等同提前终止原本的4年县长任期职务,让林姿妙成为首位遭停职的宜兰县长,今天的判决无疑为宜兰县政坛投下一枚超级震撼弹。

02

泣诉“司法被政治绑架”:上诉到底

今日,判决结束后,林姿妙面对大批媒体表示自己“非常痛心”,她简单做人,实实在在,台湾“司法”已经被政治绑架了,要继续上诉,直到还她们清白为止,会和乡亲一起努力。

林姿妙感到“非常委屈”,至少说了5次以上“我没有做坏事”,法院不看证据、事实,用不实的电话来定罪,经过10个月,明知这通电话是假的,竟还用这通电话起诉、定罪,“这是政治迫害,人事时地物都不同,为何会这样判?”

面对媒体询问,会不会担心依法停职?林姿妙则回应,我们一切都依照规定,随后离开法院。

另外,国民党对此表示,遗憾“司法”未能还给林姿妙县长公道,更担忧林县长遭遇停职后,既有县府政策无法顺利推动,影响宜兰发展。本案判决尚未确定,且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认事及用法皆有违误。国民党将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诉以捍卫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维法制。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