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两个主犯为何没被判死刑?会不会被假释?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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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两个主犯为何没被判死刑?会不会被假释?律师解读

这两天,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一审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那么,张某某、李某两个主犯为何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他们会不会被假释?马某某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会留下案底吗?他在哪里进行矫治教育?中国三农发布专门采访了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来解答这些问题。

两个主犯为何一个被判无期徒刑

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在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中,公众比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两个主犯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都没有被判死刑?这是从哪些方面考量的?

赵三平表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未满18周岁的人犯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在这个判决当中,张某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该年龄段的犯罪里已经属于顶格判刑了,最高只能判到无期徒刑。从目前看到的信息上来分析,李某在整个案件犯罪行为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比张某某要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如果数罪并罚,现在的规定是不能超过25年。在本案中,如果要判有期徒刑,15年是最高的,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也属于重罪。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其实对应的是他们在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考虑到所实施的行为、手段等方面的综合因素,最后才作出这样的量刑。

两个主犯会不会被假释?

假释,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经过执行一定刑罚之后,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避免不必要的刑罚执行、节约国家行刑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不少网友关心,两个主犯被判刑之后,有没有可能被假释?

赵三平回应称,不可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型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不适用假释。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被假释。

不予刑罚的马某某会不会留下案底?

去哪里矫治教育?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马某某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他会留下案底吗?接下来,马某某又会去哪里进行矫治教育?

赵三平表示,马某某会留下案底,并由省级政府设立的专门的封闭式机构来进行矫治教育。我国有一整套完整的矫治教育的规定、体系,其实也是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的。目前,从一些地方性规定来看,矫治教育的时间一般在三个月到三年不等,要根据矫治教育的效果、情况来具体决定时间长短。

过去不满14周岁不承担刑责

新规后此案判决意义重大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某、李某经预谋后将被害人王某某杀害并埋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据了解,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赵三平介绍,过去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新的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加进来了。而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是在新规出来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都非常有影响的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判决的法律意义非常重大。它可以震慑到一些其他人,起到社会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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