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获利惊人?柯文哲案将起诉,求处10年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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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获利惊人?柯文哲案将起诉,求处10年起跳?

台北地检署(北检)侦办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长任内涉“京华城”容积率弊案、柯任党主席涉政治献金侵占等案,预计26日对柯等11名被告提起公诉,同步移审在押的5名人犯。据台媒报道,检方起诉时,会对柯具体求处“违背职务受贿罪”10年起跳的高度刑。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锺小平等今年5月告发柯文哲涉嫌图利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扩增“京华广场”改建容积率涉贪,检方立案指挥台“廉政署”搜证,数度发动搜查。

数月侦查进程,检察官声押柯文哲、沈庆京、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柯的前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议员应晓薇、鼎越开发前董事长朱亚虎、应的助理吴顺民7人获准;吴顺民、朱亚虎侦查中认罪,获申请具保500万元(新台币,下同)、200万元停押。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预计明天出炉的“重量级”起诉资料包括“京华城”“政治献金”两大块犯罪事实,检察官治罪适用“法条”则有“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行受贿罪”“图利罪”,“刑法”的“公益侵占罪”“背信罪”以及“洗钱防制法”的“洗钱罪”等。

柯文哲因不认罪,起诉书以大篇幅论告柯的罪行,从重依法定刑“楼地板”为基准,对柯具体求处超过10年的重刑,迄今仍收押中的被告也分别具体求刑;值得一提的是,羁押中被告有人坦认犯罪,案子移审后有交保可能。

柯文哲妻子陈佩琪、民众党民代黄珊珊卷进案情,一度向“反洗钱”律师庆启人寻求法律咨询。不过,陈佩琪虽处理可疑款项,但查无犯罪证据,至今仍是案子的证人。黄珊珊对“京华城案”有涉猎,也查无违“法”迹证,陈女、黄女一起“过关”。

据报道,侦办“柯文哲案”办案团队多人分工撰写犯罪事实、证据清单、待证事项、求刑理由,再交由特定检察官汇整,本月初定稿。台湾检方认定,柯文哲在“京华城”“政治献金”两部分案情中获得的不法利益惊人,尤以后案为甚。

依台北地方法院分案规则,京华城案起诉“法条”包含“贪污”加“洗钱”,起诉移审后,全案将分由重大金融犯罪专庭承审。重金专庭的庭长是吴承学,另有3位审判长、8位庭员共12人,每人都有机会抽中本案,再去组合议庭承审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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