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蕴。当前,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新质生产力手段的赋能下,全球海洋治理正在也必将呈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价值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全球海洋治理的“群落化”。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海洋非生命等海洋三大群落分别以组织形式、生命形式、非生命形式介入海洋以及海洋事务,在全球构筑了一个休戚与共的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既有海洋治理理念的超越,体现了系统性与创新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时代性与世界性的统一。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新维度”。基于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海洋非生命等海洋三大群落的逻辑起点,拓展海洋三大群落分别具有的实践、认知、感知/状态反应的新空间,建构兼顾权力、利益与伦理的新内涵,塑造开放、共生、包容、竞合的新价值,塑造务实、渐进、平衡、普惠的全球海洋治理新实践。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泛海洋时代”。“泛海洋论”逐渐取代“海陆冲突论”,成为一种全新的认知。“泛海洋论”的本质特征在于否定传统地缘政治学“海陆二元”的客观前提与“海陆冲突”的主观结论,认为海洋与陆地越来越密不可分,海陆统筹是历史必然。“泛海洋论”要旨有三:一是陆权与海权国家不再以“冲突”和“对立”为主,而更注重合作。二是国家间合作的重点是开发、治理与守护海洋而非控制海洋。三是对当下某些国家依然热衷于构建所谓的“海洋国家同盟”,具有理论与实践的批判意义。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新话语”。海洋治理话语的“西风带”正在转化为海洋治理的“新话语”时代,它正在被打上深深的中国印记。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新风向标”。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海洋治理话语与实践的指导原则。事实上,海洋话语转变是国际秩序转变的重要风向标。海洋话语是指参与海洋事务群落的海洋活动的叙事呈现与影响。海洋话语分为海洋硬话语和海洋软话语,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之间存在互动机理。海洋话语与国际秩序转变主要经历了欧洲主导时期和美国主导时期。海洋话语的叙事主体、结构设计及议题领域等均在经历多维嬗变,随着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海洋事务参与中广度与深度的不断拓展,国际海洋新秩序建构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不断提升。中国需把握好角色定位与策略选择,优化中国海洋战略,踏实构建海洋话语,在国际海洋新秩序的构建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价值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球海洋诸要素治理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为推进全球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第一,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逻辑起点,以海洋三大客体群落为着力点,以人海和谐、共生共存为目标,紧密结合新质生产力,赋予全球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新理念。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价值要求我们通过全球海洋技术新突破、海洋经济要素新组合、海洋产业新升级,以新生产力质态赋予全球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新动力。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针对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海洋非生命等海洋三大群落,建立基于近海、远海与深海,基于区域海洋与全球海洋,以及基于陆海统筹的经济与科技一体化互动框架,在海洋经济与科技的任何延长线上,培育新生产力质态,于发展中谋治理,在治理中谋发展。
第二,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逻辑起点,以海洋三大客体群落为着力点,以共塑过去、共生现在、共享未来为目标,优化与提升海洋生态的承载力,构建与弘扬海洋文化的综合性、包容性,实现全球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赋予全球海洋生态与海洋文化治理新理念。在广纳海洋生态文明与海洋文化优秀成果基础上,在海洋领域的生产与供给中以新技术、新要素、新产业创新出综合、包容的海洋生态与文化,赋予全球海洋生态与海洋文化治理新动力。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在治理实践中,紧紧围绕海洋三大客体群落,实现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运行有客体宽度、有新质生产力强度、有生态密度、有文化高度。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全球海洋生态与文化生产的新质生产力驱动、民众普遍表达与全球广泛参与,塑造出开发有限度、治理有深度、守护有温度的全球海洋生态与海洋文化治理。
第三,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逻辑起点,以海洋三大客体群落为着力点,以命运与共为目标,建立以海洋三大客体群落的群落性安全为核心的新海洋安全观,赋予全球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新理念。总之,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以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海洋非生命等海洋三大群落为客体,以各群落具有的实践、认知、感知/状态反应为参数,以权力、利益、伦理为指标,以三大群落的身份自主、功能完整、既有价值不受到威胁为内涵,以国际海洋法治与规则为规范,建立全球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体系。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世界价值
海洋承载的生产与生活、海洋承载的群落、海洋承载的生产要素,在生产力的助推下,一直处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演进之中,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广阔的世界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海洋命运共同体因为中国的深度参与具有了更为广阔的世界价值。不可否认,由于大国博弈的复杂化以及近年来大国博弈的激烈化,加之无政府状态下的“公地悲剧”,国际公共产品长期处于供给不足的稀缺状态。全球海洋治理缺乏物质与理念的有效投入,面临诸多挑战。然而,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稳步提升,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不断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实践的生动呈现,中国成为有意愿、有能力、有智慧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积极行动者。中国期待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让越来越多的行为体加入海洋治理的一体化世界中。这不仅能更加有效地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公共产品,而且还能更加有效地扩大海洋命运共同体“朋友圈”,积极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善治”,最终让“善治”的海洋归属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参与及中国引领,不仅有助于降低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社会长期存在的集体行动逻辑的困境,而且有助于中国构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增强软权力。物质实力、主导性观念以及将二者结合的制度体系是新兴大国逐渐走向全球领导地位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一种主导性观念,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为全世界提出了海洋治理的全新思维,而且为全世界阐明了海洋治理的本质诉求,为全世界指明了海洋治理的道路与方向,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因此,促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世界认同,构建观念互通、利益共享、情感共鸣与实践共振的海洋话语体系,由“中国倡议”到“世界共识”、由“中国推动”到“世界共建”、由“中国标准”到“世界规则”,对于提升中国的全球海洋话语权和全球海洋领导力均有着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这开启了继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球海洋治理实践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理念赋能之后的中国式现代化能力赋能。在海洋命运共同体与新质生产力理念与能力双赋能之下,全球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的“数”“智”熔铸、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的“和”“合”共生、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的“权”“法”并举,呈现出更为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国贡献与世界价值。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与世界价值。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新质生产力赋能下的全球海洋治理高质量发展空间无限。将国家与组织、人与海洋生物、海洋非生命等海洋三大群落纳入全球海洋治理的逻辑框架,把全球海洋经济与科技治理的“数”“智”熔铸、海洋生态与文化治理的“和”“合”共生、海洋安全与制度治理的“权”“法”并举纳入全球海洋治理的实践路径,形成权力、利益、伦理三位一体全球海洋治理的价值维度,以伦理要素规范和弥合传统的权力与利益要素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失序和失范,实现全球海洋治理理念、能力与体系协调的整合,中国式全球海洋治理现代化必将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实践及国际海洋话语权塑造研究”(23AGJ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副院长、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
审核:李建军
网络编辑: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