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
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共和村委会郑家庄村,共有125户、525人,居住有汉、白、藏、傣、纳西、傈僳、彝7个民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村。长期以来,郑家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生动局面,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范。2015年2月,郑家庄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为彰显民族团结精神力量,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向郑家庄学习活动。
向郑家庄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坚定信念。郑家庄坚持用群众喜欢听、弄得懂、记得牢的语言,在村民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各族群众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基本知识,掌握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使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党的民族政策,是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刻认识到,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到党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从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
向郑家庄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意识。郑家庄通过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村民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让村民真正懂得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道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不利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有损民族团结的事不做。让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不分彼此,民族团结一家亲。
向郑家庄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工作方法。郑家庄坚持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问题,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坚持依照村规民约和各种规矩制度处理村集体事务和矛盾纠纷,绝不会因为民族身份而偏斜或袒护、歧视。郑家庄7个民族之间从未发生过矛盾,20多年没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向郑家庄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积极探索促进各民族经济共同发展的致富经验。郑家庄坚持让生产协作形成各民族之间紧密联系的利益纽带,探索了一条“利益相通、先富带后富、各民族共同致富”路子。郑家庄从本地实际出发,各民族一起谋划产业发展思路,着力发展乳畜业、烤烟和中草药材营销为主的三项产业,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传帮带”,先富带动后富,实现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共同提升,从根源上化解了村民因收入低而滋生发酵的矛盾纠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村集体事务良性发展。2014年郑家庄村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向郑家庄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成功实践。郑家庄坚持强阵地,把党支部活动室建设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阵地,成为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平台。坚持提升素质,村党支部组织党员每月开展一次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典型经验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让党员凭党性端平民族事务“这碗水”。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要以郑家庄为榜样,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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