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在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怎样规范报送?《规定》实施后,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会有变化吗?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引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有关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市场价值超过十亿美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共141家,总规模约为2万亿美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6.8%,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6.7%。
但与此同时,一些平台存在恶性竞争、虚假申报等行为,损害平台经营者合法权益,干扰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纵观近年来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偷逃税案件,不论是明星网红还是带货主播,涉税信息无疑是查处违法事实、界定处罚标准的重要依据,涉税信息共享的不充分也给了不法分子偷逃税款可乘之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由于我们对平台上经营者设置信息不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所以还存在有一些偷逃税的问题,也造成平台行业内所谓“内卷式”的恶性竞争,从而扰乱了我们市场的秩序。
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着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事实上,我国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就要求平台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现在出台的这项《规定》,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的进一步落实。
张巍:这个《规定》的出台将促进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管,有效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正当权益。一些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也将因为这个文件的出台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汇总的相关收入信息,对于《规定》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则无需报送,税务部门也不会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过往纳税情况开展集中性检查和税款追缴。
对于平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自身运营而言,报送涉税信息仅是在其既有业务开展基础上附加合规的程序性动作,不涉及经营模式、市场策略调整,更不会影响其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指标。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重点关注的“税负是否会因此上升”的问题,张巍介绍,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以来在部分省市开展的试点表明,超过九成的平台内经营者税负不受影响,绝大多数平台内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并不会因信息报送而增加。
张巍:当前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都是中小微企业,而且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一直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在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其本身所需缴纳的税收很低或者基本不用缴纳。即使《规定》实施后,这类企业规范了自身税务申报,企业税负依然不会变化。
《规定》还特别强调,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可不报送。施正文表示,这意味着,不用报送外卖小哥、快递小哥、家政人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等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不会对各类“小哥”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施正文:按照我们现行的个税政策,我们有5000元的基本扣除,还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加起来就是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平台内从业人员,比如外卖员、快递员,这些人都不用缴纳个税。所以他现在就不用缴税,当然将来信息报送以后,按照税收政策他也不用缴税,他的税负应当说没有变化。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从长远来看,《规定》实施后,合规守信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真正会受到影响的,只有那些存在恶意刷单、虚假营销、偷逃税款等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商户。施正文表示,将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提升到税法规定的正常水平,这是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
施正文:虚假申报、偷逃税的,当然他们的税负要增加。高收入的人员要依法纳税,这也是加大对收入分配调节,实现公平竞争的需要。
此外,《规定》实施后,平台内的经营者或从业人员是否会增加额外资料报送负担?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均由互联网平台企业完成,无需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另行报送。施正文进一步表示,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这项工作是“无感”的,不会增加额外报送负担。
施正文:因为平台企业上面的数据,这些经营的信息,在平台运营当中,它自然就在那里留存,就记录下来了。另外,《规定》里面也为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提供了一些方便的规定。比如说,便捷的报税渠道,它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大的平台企业可以通过数字接口来报送。另外在报送的表格当中,将会设计一个统一简化的表格,也就是这些数字信息的报送,实际上在现代的平台技术下,并没有增加多少负担。
税务机关将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提供安全可靠的渠道和便捷高效的服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