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2月19日报道:一周之内,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阳市先后宣布“取消公摊面积”,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取消公摊”的话题由此冲上热搜,这释放了什么信号?购房成本会降吗?
“公摊面积”这个概念最早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香港。当时由于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均为整栋出售,价格高昂,房产商李嘉诚想出“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由各户分摊,“公摊”由此而来。2013年,香港全面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模式引入内地后,从2011年以来,“取消公摊”经常成为两会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也宣布,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其实,今年以来,广东肇庆和湖南湘潭等地就提出过新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不少业内人士推测,从短期内多个城市频繁行动的迹象来看,未来或将有更多城市加入取消公摊面积。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取消公摊是件惠民的大事:“以往在公摊制度中产生了很多猫腻现象,最典型的就是得房率不高,所购非所得。取消公摊非常务实,实实在在回应了群众关切,是保障购房权益的非常重要的措施。”同时,严跃进也认为取消公摊折射出房地产的发展新模式,“各地要结合其他内容综合推进,包括持续发力房地产止跌回稳态势、结合交房即交证、现房和精装修交付等模式,更好提升购房幸福感,也真正促进购房方面的品质提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取消公摊”与“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两码事。“很多购房者之所以对公摊面积有所计较,是因为许多开发商在设计样板房时会把公摊面积做得很小,但实际交房时情况却并非如此。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和前后不一致性,才是许多购房者面临的根本问题。”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表示,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是既定的,无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整体成本的影响可能并没有想象中大,“取消公摊面积符合购房者的利益诉求,有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以及高品质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产行业进入到存量阶段后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作者:柏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