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一村委的聘请人员撞死一村民,镇政府:系普通交通事故,交警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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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水一村委的聘请人员撞死一村民,镇政府:系普通交通事故,交警在处理

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

12月16日,来自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水南镇的一位村民向极目新闻报料(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称,12日晚间,水南镇双坑村一位村干部驾车时撞死了该镇华山村一位60多岁的村民。水南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涉事司机并不是双坑村的村两委干部,而是村委聘请人员,当地交警正在处理此事。

事故发生地(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地(受访者供图)

报料村民称,12月12日晚,在双坑村工作的胡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在水南镇返回双坑村的路上,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死亡,其是水南镇华山村的一位村民,今年60多岁。该村民称,12月15日,他曾到事故现场,发现发生事故的位置是一条直路,路边还有车辆被撞后留下的残骸。

事故发生后现场遗留的残骸(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后现场遗留的残骸(受访者供图)

该村民还称,事发时胡某某的车上还有两人,分别是双坑村的党支部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村里都在传开车的村干部喝了酒,还说要用村集体的公款来支付赔偿金。”该村民说。

16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事发时在面包车上的三人。司机胡某某称,12日下午6时20分许,在从水南镇返回双坑村的路上,他驾驶自家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见摩托车司机受伤严重,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和110,但摩托车司机不幸死亡。

“我开车肯定不可能去喝酒,我那天没有喝酒。”司机胡某某说,事故发生后,交警已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报告和事故责任认定书暂未出具。近几天,他和他的家人曾多次到摩托车司机的家中慰问其家属。

司机胡某某称,他在双坑村村委会已工作三年,属村委聘请人员,主要负责村内的医保社保等事项。对于村民所称的“要用村集体的公款来支付赔偿金”这一说法,司机胡某某予以否认,“要用公款,这是违法的,我们没有那么傻。”胡某某说,12日出事后,他没有再去村委会上班,一直在处理此事,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他会按照程序给死者家属赔偿。

事发时搭乘面包车的双坑村党支部委员告诉记者,12日他们到水南镇送材料,返回途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医务人员到场发现摩托车司机已死亡。“司机没有喝酒,他当时就配合交警去抽血了,现在责任还没有划分。”黄某某说。

面包车上另一位搭乘人员是双坑村的党支部副书记,他也否认了村民所称的“司机酒后驾车”和“要用村集体的公款来支付赔偿金”这两个说法。

水南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涉事司机并不是双坑村的村两委干部,而是村委聘请人员,当地交警正在处理此事,“没有酒后驾车,也没有说要用村集体公款来赔偿这个事。”

处理此起交通事故的交警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起事故中有一人当场死亡,目前他们还在调查此事,“是不是饮酒,双方都会以血检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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