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看“吴柳芳事件”:所有问题都出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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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看“吴柳芳事件”:所有问题都出在这里

世界冠军吴柳芳在直播平台上穿着清凉衣裳扭腰赚钱,成了一个悲凄的话题。许多人不解的是,这么漂亮,而且金牌压身的体操名将,没何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吴柳芳是广西姑娘,从小在体校练体操,得过许多世界大赛的金牌,被称为“平衡木公主”。后来因为赛时受伤,被迫结束运动员生涯。2014年,吴柳芳被推荐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学习。毕业后成为了一名老师,当体操助教。据说是因为编制问题无法解决,薪水又低,2019年辞职去了杭州做直播。每天直播6小时,每月能够拿到4000元工资。

4000元月薪,在杭州这样一座省会城市,估计连租房都困难。

吴柳芳在解释自己为何愿意穿着清凉去跳舞直播的原因时,说得很直白:“就是为了赚钱”。

她不只是穷怕了,更是为自己如何活下去担忧。

吴柳芳说:“2019年上半年去了杭州两年做直播,待两年去当老师。后来不行,老板拖欠工资,我就没干了,就去浙江嘉兴体校当教练,又当了两年。当两年我不爱干,本来说是有编,但是待了两年没让进,让别人先进了,我又不干了。所以又回到杭州,又开始做直播。就这样,路还是挺坎坷的。”

我支持吴柳芳做直播!一位世界冠军,而且那么漂亮,没有去走邪路,而是放下骄傲,靠个人的努力做直播挣钱,没有错,而且很励志,非常值得赞赏。只是,她本来可以选择更好的直播内容,做出一档符合人们心目中“世界冠军”形象的高大上节目,但是,她显然没有很好的经纪人和策划人。

这不能怪她,只能怪没人帮她。

运动员在退役后的出路,无外乎几条,一是被安置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二是通过市场自主择业;三是选择创业;四是进入大学深造后再就业。

但现实是,能够被安置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只是极少数,大多数还是需要自谋职业。从小忙于训练与比赛,没有太多学科知识的积累的退役运动员,一旦被扔到挤破头的人才市场,结果可想而知,昔日女排队长杨锡兰当了保安,女子举重世界冠军邹春兰当了搓澡工。

当年这些为国争光,赢得无数喝彩的运动员,最终为啥会落得如此寂寞,甚至凄惨呢?

总觉得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你说国家不管吗?国家对于优秀杰出的运动员当然在管,但是,管不过来,或者无法管其一生。那么,怎么办?

我想到了日本的一个做法。

日本也是一个体育强国,但是,他们培养体育健儿的体制,与我们中国有所不同。

首先,日本没有政府出资的专业少体校。那么,运动员是如何从小培养的呢?

第一,民间培养。

小孩子对于某项体育项目感兴趣,就被父母送到相应的“教室”去接受训练。这些“教室”就是业余体校,规模不大,但是十分专业,因为每一个“教室”的主办者兼教练,几乎都是前世界冠军或者全国大赛的金牌得主。在这样高级教练的训练之下,自然会出高徒。而这些高徒会参加全国少儿比赛,不仅为自己所在的中小学校争得荣誉,同时也为“教室”争得荣誉,很快便会在体育界渐露头角。

但是,这一种“民间培养”是业余的,只是在放学后和节假日,孩子自己放弃休息吃苦参加训练,不影响正常的课堂学习。所有训练费用,甚至是部分参赛费用,都由个人负责,家里掏钱。

第二,协会培训。

日本政府在“文部科学省”(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国家体委等的综合体)内,设置有“体育厅”,主管体育政策法规的制订和预算分配,具体的运动员培养和训练、比赛,则由各竞技项目协会负责。譬如体操项目,就有“日本体操协会”,这个协会属于“公益财团法人”,属于文部科学省管辖团体,接受政府资金支持,也接受企业和个人的捐款。

日本各个竞技协会权力很大,组织全国大赛,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世界比赛,都有协会来管。

一旦被选拔为国家队队员,那么,训练期间的所有费用和参赛费用,均由协会负责。同时,运动员的管理,包括接受媒体采访、举办记者会,代言广告等,也必须获得协会同意,由协会协调管理,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第三,企业养人。

各协会不负责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和每月的生活费,那么,运动员平时靠什么维持生计和训练呢?

靠民间企业。

日本民间企业会将优秀的运动员招为正式员工,平时,这些运动员在公司里上班,下班之后或节假日的训练,由企业出钱,甚至有的企业还专门为这些运动员职工建造专用训练场。那么这些运动员不仅每月可以领取正常的工资,同时在企业的支持下,可以个人不用掏钱,去参加各种集训。获得全国或世界大赛的奖牌,企业还会颁发特别的奖金,譬如获得奥运奖牌,相关企业给获奖员工颁发的特别奖金,大多在500万日元(约25万元人民币)以上。

一旦这些运动员退出现役,那么,只要本人不提出辞职,公司就会长期雇佣她们,该干嘛就干嘛,该提拔就提拔,直至退休,毫无后顾之忧。

“企业养人”的好处,是解除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替政府解了忧。本来,企业就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就是一种奉献义务,称为“CSR”。企业出资雇用运动员,并确保他们的训练和参赛,既为国家争光,也为企业自己争光,因为日本媒体在报道那一位运动员获得全国和世界大赛奖牌时,都会特别注明她是哪一家企业所属的运动员。譬如在前不久的巴黎奥运会上萌倒中国观众的日本羽毛球选手志田千阳与松山奈未,就是再春馆制药所的员工,她们平时在公司里做事务性工作。

严格说来,日本没有专业的运动员(除足球和棒球之外),运动员平时都是自己训练,遇到重大比赛时,各竞技协会通过举办选拔赛,来选拔前几位获奖运动员代表日本参赛。比赛结束后,哪里来回哪里去。所以,日本培养运动员和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已经形成了全社会的“均摊”机制,哪个环节由谁来管,都有明确的社会分工,而不是由政府统管。因此,也不会出现政府“先包办,后不管”的尴尬难局。

希望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能够承担起“养人”的社会责任,通过改革运动员培养机制,让体育比赛成为国民运动。更希望“吴柳芳事件”能够成为一个尴尬时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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