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服刑生父患精神类疾病,民政部门为1岁男婴发布送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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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服刑生父患精神类疾病,民政部门为1岁男婴发布送养公告

日前,四川西充县民政局发布的一则“关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公告”引起网友关注。11月22日,红星新闻从西充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拟被送养的男婴身体健康,这几天收到很多有收养意愿家庭的报名。

红星新闻注意到,这则送养公告发布于11月19日。公告提到,拟被送养的是一名出生于2023年10月的男婴,男婴的生母因犯罪于2024年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生父经医学检查患有精神类疾病,经其他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签订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并共同提交送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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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被送养的男婴

红星新闻注意到,根据公告内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凡年满30周岁以上的夫妇,未生育子女或只有1名子女、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均可报名。县民政局本着尊重送养人意愿,以夫妻关系和谐优先原则,按报名顺序及提交资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基础条件包括“年龄符合、婚姻家庭和谐、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其他恶习,并具有抚育、教育和保护小孩所需的学历、能力和住房条件,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爱心和责任心”。

根据公告内容,当满足基础条件的家庭达到2户时,即可进行配对评估。后期将收养能力评估得分较高的家庭进行收养融合,融合期双方满意并评估合格者为融合成功;融合期不理想或融合评估不合格者依次更换融合家庭。西充县民政局根据融合期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收养登记条件,对符合条件且综合评估得分较高的家庭优先办理收养登记证书。对通过此次资格审核和评估未成功办理收养登记的家庭,纳入该县拟收养信息库,并按顺序优先开展评估工作。

11月22日,红星新闻联系西充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还表示,类似因生父母家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而进行送养的情况确实少见,因为男婴的母亲目前正在服刑期间,刑期有几年,公告前,工作人员不仅询问了正在服刑的男婴母亲的意见,还询问了男婴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多方亲人的意见。该工作人员透露,这名男婴身体健康,这几天收到很多有收养意愿家庭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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