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资委回应国企员工离岗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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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回应国企员工离岗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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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企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4名员工擅自离岗,其中有人长达16年引关注。10月17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称,企业曾多次合并改组,接纳了不少国有企业的员工,有些员工合并后,一直没有来上班。尽管这些员工擅自离岗后,没有享受工资待遇,也没有缴纳社保,但却占用了公司正式员工的名额。如果这些员工在10月21日之前,没有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将按照《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关系。

10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名员工擅自离岗的公示,他们也在高度关注,国资委已经介入,目前不方便回答,下一步会发通告。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表示,劳动者擅自离岗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如果发出通告后,劳动者还是没有来公司上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经视直播记者 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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