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怡廷 冯宵
10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经咸宁市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掘古墓案近日在法院宣判,当地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唐某、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故事还要从一通神秘的电话说起。
“兄弟,我发现通城有一个古墓,这里面绝对有搞头,带上家伙赶紧来!”四名“摸金校尉”一拍即合,踏上了疯狂的“摸金之旅”。
无业游民刘某,平日里游手好闲,总做着不劳而获发大财的美梦。2023年10月的一天,他和同样无所事事的黎某听古玩店老板说起,通城县某山上有一座古墓和一座古塔,二人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去墓葬里“借点钱花花”。
说干就干,经过多方寻找、一番信息比对后,还真让他们找到了一座清朝的古墓葬。苦于没有专业的作案工具,刘某与黎某悻悻地下了山。不过,刘某很快“灵机一动”,想到自己在浙江有几个专门盗墓的朋友,便拨通了电话,邀约他们一同前来“发大财”。很快,唐某、吴某等人带着金属探测器、洛阳铲、锄头等工具,千里奔袭,从浙江驾车来到通城与刘某汇合。
2023年11月上旬,刘某以上班无时间为由,让黎某带领唐某、吴某等人到已经“踩好点”的古墓葬处探测古墓。几人兴致勃勃地来到山上,摆弄着探测器,认定宝藏就在眼前。然而经过约2小时的探测一无所获,几人垂头丧气地下了山。
但唐某和吴某却心有不甘,长途跋涉而来,岂能空手而归?
当晚8时,他们拉上刘某,再次前往古墓葬处。在寂静的夜色中,三人轮流使用锄头、铲子、撬棍等工具,对古墓葬进行疯狂挖掘。渐渐地,一个长宽各1米、深约1.3米的大洞出现在眼前。三人满怀期待地在洞内四处查看,却发现墓葬内并没有想象中的值钱物品,后失望离开。
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该古墓葬属于清代不可移动文物古墓葬范畴,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今年1月,通城县博物馆工作人员报案称通城县某某山古墓葬被盗,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17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唐某、吴某、黎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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