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妇产医院有孕妇持他人身份证分娩,当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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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妇产医院有孕妇持他人身份证分娩,当地回应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9月18日,知名博主上官正义举报称,四川眉山蕴缨妇产医院有多名孕妇用非本人的身份证在该医院生产。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经调查,发现该院确有两名产妇使用虚假姓名住院分娩,并对该院警告、罚款3.8万元人民币。9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获悉,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处罚情况 (天眼查网页截图)

处罚情况 (天眼查网页截图)

上官正义举报孕妇持他人身份证分娩

上官正义告诉极目新闻记者,8月31日下午,他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一名孕妇用另外一人的身份证在眉山蕴缨妇产医院住院,而身份证件的原主人,则穿着孕妇服装配合拍照。他表示,他当天在医院看到的持他人身份证住院的孕妇,就有5人,他将调查到的情况分别向眉山市卫健委和四川省卫健委进行举报。

据上官正义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眉山市卫健委短信回复称,对此事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项联合调查组调查,如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东坡区卫生健康局9月2日短信回复上官正义称,市、区卫生健康和公安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省卫生健康委已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经查,确有孕妇使用非本人真实姓名在该院分娩等情况,您所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9月6日,该局再次短信回复道,该局已对该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不规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所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天眼查显示,2024年8月31日,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对眉山蕴缨妇产医院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院于2024年8月27日至8月31日,未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查对制度要求认真对曲目某某、洛尔某某两名产妇进行身份识别,导致该两名代孕产妇使用虚假姓名(张某、陈某某)住院分娩。该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院作出警告、罚款3.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眉山蕴缨妇产医院 (受访者供图)

眉山蕴缨妇产医院 (受访者供图)

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

9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致电咨询眉山蕴缨妇产医院,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常营业,但不清楚被举报孕妇持他人身份证分娩一事。

天眼查显示,眉山蕴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185.28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80.114万人民币。此前该医院曾因发布违法广告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而被处罚。

上官正义疑惑,为何他举报了5人,但已公开的信息显示仅查实两人。

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此事由联合调查组在进行调查,后续调查结果会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对此,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则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对已查实违法问题的先进行处罚,后续其他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束后会继续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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