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致人受伤,司机和乘客都跑掉?这极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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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致人受伤,司机和乘客都跑掉?这极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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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
“开门杀”致人受伤,司机和乘客都跑掉?这极不理智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6日,成都一名网友发视频称,自己骑车遭遇一辆网约车“开门杀”摔倒受伤,但网约车及乘客竟然全部走掉。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到,涉事三名女乘客已经被找到,涉事网约车也被暂扣,事故正在处理当中。(据9月8日极目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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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开门杀”,是指车上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前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碰撞。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被称为“小疏忽”引发大灾祸。

据媒体报道,2023年,江苏南通一名司机因为“开门杀”导致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死亡,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一时引发舆论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这里在强调车上人员在打开车门前,一定尽到观察的义务。

此案因为涉及网约车司机和乘客,责任认定更复杂一些。对司机来说,停放地点是否合法,有无提醒乘客下车前仔细观察等就很关键。对乘客来说,有无听从司机的提醒,如果司机没有提醒,自己同样有观察的义务。另外,还要考虑到电动车驾驶员是否有违规驾驶行为,比如超速、逆行、超载等,以及电动车本身有无故障,从而对三者进行责任划分。

无论如何,交通事故发生后,开门女乘客和网约车司机当场离开,这极不理智,也不应该。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是常识。在相关法规中,“肇事逃逸”会被追责,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加重,那性质更严重。

在一些网友看来,网约车司机很冤,是乘客打开车门,其无法控制乘客的行为。其实事情并不是这样。现在网约车一般都有录音设备,如果司机停放地点合法,提醒乘客要右侧下车、下车前观看后方有无行人车辆等再开门,自己是有可能因此免责的。

开门女乘客当场离开,并称“有事找司机”的说法,同样站不住脚。在警方没有处理之前,开车门的女乘客作为潜在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者,应该在现场配合警方调查,不能一走了之。否则,同样有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就是说,网约车司机和开门女乘客都有可能因为“肇事逃逸”而加重处罚。同时,因为造成他人受伤,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承担医药费、误工费和其他费用。网约车不仅被扣留,司机还有可能因为“肇事逃逸”被平台处理。

“开门杀”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屡屡上热搜,原因在现实中很多人对此认识不足。汽车已进入大众生活,停车开门下车是很常见的场景,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后果。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停车、下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也可避免自己陷入困境。

“开门杀”当然应该依法惩处,但惩罚不是目的,这些案例也警示大家,下车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下车”,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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