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李佳薇
近年来,武汉蔡甸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按照“聚力减诉累、分道提速度”的思想,汇合信息数据、聚合专业力量、整合审判资源,采取“诉前与诉中分道速进、线上与线下分轨解纷、简案与难案分流审判”的方式,搭建“道交一体化”平台,开启了一条四通八达、公正高效调解审理道交纠纷的“高速路”。
形成交通事故案件源头“治理矩阵”和治理合力。结合辖区交通布局和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由蔡甸法院永安法庭集约化审理全区涉道路交通纠纷的损害赔偿案件,最大限度实现类案专办、类案同判,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线上调处诉前案件,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为“小切口”,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改革优化,做好诉源治理“大文章”,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从“线下单方调”到“在线双方调”,以平台为主线,推进联动联调
蔡甸法院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深挖内部潜力完善“云”服务,依托平台推进线上立案、线上调解,让平台转起来、数据跑起来,减轻当事人诉累。联合多元解纷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推动蔡甸交通大队、省高速交警蔡甸大队以及省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的“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实质化运行,对部分金额小、事实清、争议不大的道交案件,由驻点诉调法官联动公安交警、司法局调解员、保险理赔员开展调解、理赔工作,实现“解纷+履行”一步到位。
为进一步壮大专业解纷力量,蔡甸法院永安法庭总结受理道交案件特点,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召开道交案件“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推进会,就如何完善道交案件“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降低重鉴率等开展交流和座谈。蔡甸法院与人保武汉分公司签订《优化保险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备忘录》,立足于保险纠纷化解的紧迫现实需求,以纠纷实质性化解、诉前阶段化解为目标导向,整合双方的调解力量,最大程度打通诉前调解与诉前鉴定中的堵点难点,充分发挥诉前鉴定促调解的优势。
不同于以往由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线下调解,现在则是由法官助理将原告的举证材料电子送达至保险公司联络人,由该联络人将案件分配至不同的代理人。保险公司代理人收到法院的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出具初步的调解方案直接与原告进行调解协商,若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则由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助理与司机进行调解沟通工作。通过“双线+在线”的调解模式,调解效率大幅度提升。
今年以来,蔡甸法院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共将102件涉道交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其中25件系调解成功后原告撤诉案件,4件系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申请撤诉,73件系双方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让70余位当事人在诉前拿到820余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自动履行率100%,无一案当事人另行起诉。
从“自己调”到“大家调”,以专业为主线,推进以鉴促调
“通过鉴定人的专业讲解分析,我司对鉴定结果有心理预期,就不要求重新鉴定了。我司愿意和原告庭外和解”。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针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提起重新鉴定。
为什么法院审理的案子会在鉴定机构处调解成功呢?据该案承办人叶沙介绍,鉴定人有“熟悉鉴定,了解法律”的优势,能够为案件争议焦点、赔偿金额提供专业性意见参考的公信力,让当事人对鉴定成本及鉴定结论有更加合理的预期,有效破解当事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公信力。在该案中,经过鉴定人的专业化调解,原告与被告保险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蔡甸法院积极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小切口”融入基层诉源治理的缩影。
近年来,蔡甸法院通过制定《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的工作指引(试行)》及《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评估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规范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为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提供释明和引导,将鉴定程序前移,对诉前鉴定全流程进行有效管控,规范道交案件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20日,蔡甸法院永安法庭共办理鉴定63件,其中诉前鉴定60件,占比95.23%;经诉前鉴定后达成调解或和解15件,占已结鉴定案件的36.6%,充分发挥了鉴定机构的职能优势与专业价值,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从“末端成诉”到“诉源普法”,以普法为主线,加强源头自治
“我还是第一次看法院怎么审理案子呢,一下子记住了好多交通知识。”在永安法庭的巡回审判现场,旁听的村民如是说道。
在某单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司机在村里阡陌相连的鱼塘边开车送饲料,驾驶不慎撞倒了原告安装的电线杆,导致原告鱼塘供电中断,原告就维修电线杆的费用将司机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敏锐发现该案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决定将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村民的鱼塘边,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该案件。
“村里有很多老人喜欢开‘麻木’,这类车又没有上牌照,老人也没有行驶证与驾驶证。‘麻木’撞了人,司机不能麻木地逃避这个事故。”永安法庭副庭长丁杰介绍道,“我们通过巡回审判,既能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又能对村民进行精准普法,还能引导村民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妥善处理,敦亲睦邻,可以说是‘一箭三雕’。”
蔡甸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抓前端、治未病”,从纠纷产生源头进行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庭审+警示教育”普法模式,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道交案件,将巡回审判车开进老百姓的“田间地头”,把庭审现场搬进“准司机”们“出厂”的驾考中心。通过找准重点场所和人群“按需普法”,充分释放了巡回审判普法教育及诉源治理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此外,法庭干警们每年还进村走访、调查、普法近百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把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扎根基层,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大文章。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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