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1日晚召开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羁押庭,经数小时审理后,考量彭振声涉犯图利罪且贿赂金额极为庞大,亦有勾串共犯之虞,于2日凌晨3时宣布彭振声裁定羁押禁见。对此,彭振声的辩护律师李岳洋表示,彭振声得知结果后十分讶异,也非常难过。
台北地院表示,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罪嫌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声与应晓薇、沈庆京等人间之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
台北地院通报称,彭振声辩称“都是依照都委会决议”、“依法行政处理”等,然而彭振声却多次在都委会会议上预设立场、违反议事规则、无视委员之反对意见或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之委员”以及“较无经验之委员”担任专案小组之召集人。
台北地院表示,彭振声所涉罪名重大,且图得之利益及贿赂金额亦极为庞大,考量本案所涉犯罪具有相当隐密性,搜证不易,加上涉案人数少,且都位居要职或有相当财力,亦都有相当影响力,为了避免彭振声与相关嫌疑人勾串,确保本案司法权行使之有效程度,审酌后认为彭振声有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
2024年4月、5月间,掀起京华城案及北士科案等争议,台北市议员锺小平赴北检告发彭振声等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北检分案调查。8月12日,台北地检署以被告身份传唤彭振声到案,庭讯维持约两个半小时,检方讯后,依涉嫌渎职等罪谕知彭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