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捏造散布涉女法官被害案信息,洛阳警方:拘留10日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男子捏造散布涉女法官被害案信息,洛阳警方:拘留10日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8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8月13日,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居民刘某峰(男,53岁)在其个人网络社交账号上捏造散布涉漯河女法官被害案的相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刘某峰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12日,漯河郾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曾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