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村社起诉煤企倒剥离土破坏400亩土地,当地自然资源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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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村社起诉煤企倒剥离土破坏400亩土地,当地自然资源局回应

近日,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的村民向红星新闻报料称,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邦煤炭)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将煤矿剥离土倒入村内经复垦绿化好的集体土地内,导致400多亩人工草地遭到破坏掩埋。

为解决此事,2023年9月,昌汉素村下属的付家阳坡社将锦邦煤炭诉至法庭,希望能将排入土地的煤矿剥离土移除,并将已经复垦绿化的土地恢复原状。截至发稿,该诉讼仍未有结果。

7月29日,红星新闻联系了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目前局里专门有人在帮助村民们解决此事。暖水乡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政府也在介入处理此事,“他们的情况相对比较复杂一些,政府一直在积极处理中。”

▲涉事土地

▲涉事土地

村民称煤企私自倒土

多次阻拦未果

昌汉素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康先生(化姓)告诉红星新闻,涉事土地分属于三个社。在2023年4月,村民们发现锦邦煤炭的拉土车将该矿煤矸石及剥离土倒进涉事土地中,现场阻拦但未果。此后,三个社的村民多次找到锦邦煤炭,要求停止倒土,但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倒土的行为一直持续到年底。

▲村民所拍摄的排土时的视频截图

▲村民所拍摄的排土时的视频截图

康先生说,涉事土地在多年前被租给了安家坡煤矿,用于露天采矿。2019年,涉事土地被归还给昌汉素村村委会。一份还地协议中载明,“乙方已在甲方提供的采矿用地上完成矿产开采并完成复垦工程措施,具备复垦绿化条件。”此外,该还地协议中还显示,乙方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对归还地块双方协商后期维护和再利用。

康先生认为,土地已经被归还给了村委会,并且村委会将土地分给了下属的三个社进行经营管理,锦邦煤矿未经同意倒土的行为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7月29日上午,红星新闻来到了争议中的土地处进行了实地走访。

从昌汉素村村委会出发,到达这一地块约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车程。该地块也紧挨着锦邦煤矿的露天采矿区。

▲涉事土地

▲涉事土地

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地块表面被新土所覆盖,较为平整,土地上零星长着些许野草,但仍留有大面积的车辙碾压过的印记。另外,在土地表面也还散落着不少已经风干了的煤渣和煤矸石。

记者随机在该地块多个地方用铁锹向下挖掘,不少地方在挖掘20厘米左右之后,便出现了一些煤矸石的痕迹。与紧邻的有植被覆盖地块土壤相比,该处土质明显更为松散,易挖,且土层下石头的含量较高。

此外,记者还在现场看到一块“安家坡煤矿关闭的标识牌”,标识牌中载明该矿井已经于2020年12月5日关闭。

记者注意到,在锦邦煤炭作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载明,利用矿田西北侧安家坡煤矿尾坑作为本矿另一处外排土场。

据村民介绍,上述地块被归还时为梯田形态,上面覆盖有植被。但在锦邦煤矿倾倒剥离土之后,已经长出来的草遭到了掩埋破坏,而且土地在成为排土场的情况下难以进行耕种,还会出现排水困难等情况。

当地自然资源局信访回复:

有政策依据,私自倒土不属实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获取了一份来自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该处理意见书中称:经调查,安家坡煤矿400亩尾坑未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未经过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复垦验收,为了使尾坑通过复垦验收,进一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矿与安家坡煤矿于2023年3月20日签订了《集中连片治理协议》,安家坡煤矿约400亩的尾坑由锦邦煤矿治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组织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和内蒙古伊泰西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家坡煤矿联合编制了《鄂尔多斯市锦邦-安家坡煤矿联排连治方案》,该方案于2023年4月4日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综上,锦邦煤矿将剥离土倒入安家坡煤矿尾坑有政策依据,你们反映锦邦煤矿私自倒土的问题不属实,现锦邦煤矿愿意按照《准格尔旗露天采矿临时用地复垦土地流转工作方案》(准政办发〔2023〕81号)补偿标准对你们进行补偿。

但康先生称,村民们并不认可上述说法,并认为补偿标准过低,“《集中连片治理协议》签订的时候,土地已经归还给了村委会,但锦邦煤炭未经合法征地手续也未经同意,将煤矿剥离土倒进复垦绿化好的土地内,造成人工草地遭到破坏,侵害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准格尔旗政府关于《方案》的公示

▲准格尔旗政府关于《方案》的公示

红星新闻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了上述公示及文件。其中“联排连治方案”称,安家坡煤矿即将闭坑,留有一处尾坑。锦邦煤矿为新建矿山,前期剥离土方排弃用地紧张,因与安家坡煤矿相邻,可将前期剥离土方排向安家坡煤矿尾坑,完全符合联排连治的要求。

但《集中连片治理协议》4.7条中称,尾坑的土地已归还昌汉素村村民委员会,锦邦煤炭必须自行办理所有的审批手续后才能施工。

4.8条中称,锦邦煤炭须先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集中连片治理方案公示,办理完成包含安家坡煤矿尾坑范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所有批复、备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施工。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7月14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了拟同意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其中包括锦邦煤炭。该方案载明对上述尾矿排土场采取的复垦工程设计为:对外排土场顶部进行平整、覆土、植物工程。对排土场边坡进行覆土、植物工程、设置沙柳沙障。

一名煤矿土地复垦方面的专家对红星新闻表示,可以在排土场基础上进行修复治理,但煤矿企业在施工前需要制定相关的土地复垦方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按照复垦方案的设计进行活动,主要要看设计中的土地用途是否为排土场。

另一名煤矿土地复垦方面的专家对红星新闻介绍,排出的煤矸石和剥离土用于复垦,需要因地制宜,对煤和煤矸石进行溯源,看其中的重金属含量有多少,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权威机构对污染量来进行认证。

2024年3月21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关于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煤矿(0.6Mt/a)优化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中载明,“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红星新闻联系了多名锦邦煤炭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人称与昌汉素村的纠纷已经解决,随后便挂断电话;其余工作人员则均未接受采访。

村社起诉后被一审法院驳回

中院:一审驳回起诉系适用法律错误,予以纠正

▲涉事土地

▲涉事土地

2023年9月,为解决此事,昌汉素村村民委员会付家阳坡社将锦邦煤炭诉至法庭,要求锦邦煤炭将排入的煤矿剥离土移除,并将已经复垦绿化的土地恢复原状。

一份由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在2024年3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锦邦煤炭答辩称,安家坡煤矿没有按照准格尔旗相关政府部门验收标准将案涉土地复垦绿化完成,所以案涉土地并未归还昌汉素村民委员会。

此外,锦邦公司还称,其行为系严格按照准格尔旗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为了给安家坡煤矿尾坑后续闭坑提供有利条件,并解决安家坡煤矿尾坑治理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尾坑复垦,绿化的验收工作,相关行为合法合规。

最终,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以案涉土地权属为昌汉素村民委员会,对于尾坑排土问题仍应由昌汉素村民委员会对案涉土地进行经营、管理,付家阳坡社不是本案适格原告为由驳回了起诉。

随后,付家阳坡社选择了上诉。一份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4年5月作出的民事裁决书显示,一审驳回起诉系适用法律错误,予以纠正。

该民事裁决书显示:本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3日,暖水乡昌汉素村民委会作为甲方与乙方内蒙古伊泰西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露天采矿用地还地协议》约定,交还土地面积为46.1561公顷,乙方无条件交给甲方,对归还地双方协商后期维护和再利用,还地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

昌汉素村民委员会于2024年3月21日向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民委员会付家阳坡社出具证明载明“经村委会研究将原属付家阳坡社的土地交由付家阳坡社经营管理。锦邦公司于2023年4月份排土时昌汉素村民委员会一概不知”。

法院认为,首先,付家阳坡社作为昌汉素村下设的社,依照上述规定可以代表集体行使相应的权利,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次,付家阳坡社诉请锦邦煤炭移除该公司排入该社所经营土地的煤矿剥离土层,并恢复原状,该起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法院裁定撤销了上述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并指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但截至发稿,该案件尚未再次开庭。

7月29日,红星新闻联系了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目前局里专门有人在帮助村民们解决此事,具体情况其并不了解。暖水乡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政府也在介入处理此事,“他们的情况相对比较复杂一些,政府一直在积极处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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