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民众党籍新竹市市长高虹安涉嫌诈领助理费一案现已宣判。
高虹安 资料图
据岛内媒体报道,高虹安被控在担任台湾地区民意代表期间诈领助理费46万余元(单位: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检署以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高虹安等5人。7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处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高虹安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11月担任台湾地区民意代表期间,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至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本人,供其自行决定用途。
据报道,检方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总计46万余元,台北地检署按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欺财物罪、伪造文书罪起诉高虹安、前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助理王郁文、陈昱恺等5人。
报道称,一审宣判后,高虹安通过文字表示将提出上诉,并即刻退出台湾民众党。另据相关规定,新竹市市长职务有望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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