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甲醇燃料加注船舶安全,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应用,我局组织制定了《甲醇燃料加注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huangui@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附件:1.甲醇燃料加注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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