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12岁女孩被性侵案:3家留宿宾馆被判各赔偿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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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12岁女孩被性侵案:3家留宿宾馆被判各赔偿5千元

记者/ 纪佳文 实习记者/何欣欣

编辑/ 刘汨

晓琪家所在的村子

晓琪家所在的村子

2021年暑假,甘肃临夏12岁女孩晓琪和网友见面后,被迫先后与三名成年男子发生性关系。案发后,临夏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几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至15年不等,赔偿精神抚慰金、医药费等12.6万元。

此后,家人又以晓琪的名义,起诉了接待她和性侵者入住的三家宾馆,分别向三家宾馆索赔人身侵权损害赔偿金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详见报道:女孩被性侵后,成了“不洁身自好”的人)。

该案经一审后,2024年5月2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3家宾馆未按规定进行旅客信息登记,致使原告顺利入住,受到侵害,各自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接到判决后,晓琪家人认为以宾馆的过错和晓琪遭受的伤害,当前的赔偿金额偏低,下一步将会申请再审。

案发后,晓琪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总会伤害自己的身体

案发后,晓琪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总会伤害自己的身体

家属认为赔偿金额偏低

2023年4月,“临夏12岁女孩被性侵案”在临夏市人民法院开庭,4名被告人因强奸罪,被判处六年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赔偿晓琪精神抚慰金、医药费等12.6万元。

在案材料显示,晓琪遭遇的多次性侵都发生在临夏市区的宾馆内。2021年7月30日,晓琪出门见网友,在车上遭到被告人马某某、司某某的侵犯,随后被二人带至宾馆多次性侵。次日,不敢回家的她独自在广场上徘徊,又遇到了周某某,被其先后带至另两家宾馆多次性侵。

2023年6月,家人以晓琪的名义起诉涉案的三家宾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各支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金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酒店宾馆的经营者,既没有依法履行身份核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也没有及时阻拦阻止,允许并协助成年男性带着原告入住,具有重大过错。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原告受到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理应对原告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年2月,临夏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临夏市豪悦商务宾馆、凯悦商务宾馆、温馨公寓租赁中心,分别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因为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金额,晓琪家人提起上诉。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出,宾馆作为住宿经营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与法律责任,涉案宾馆的过错行为和几名成年男子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基于倾斜保护未成年人原则,宾馆应该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

据晓琪的叔叔介绍,案发时晓琪只有12岁4个月,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特征都可以辨认出未成年的身份。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没有询问晓琪和成年男子的关系和入住的正当性,也没有向原告的监护人确认后记录备查。

而涉事宾馆负责人却觉得,因该案被起诉是“无妄之灾”。其中一家宾馆老板在一审的答辩状中称,系“原告不洁身自爱,致使该强奸案在社会持续发酵……”。

在该宾馆的经营者看来,侵害晓琪的被告人已受到刑事处罚,并进行了赔偿。宾馆作为住宿场所,只能对要住宿的旅客登记及核实相关身份信息,当时登记入住的是成年人,值班人员并不知道晓琪是如何进入宾馆的,也不一定能通过衣着分辨出未成年人。

该宾馆称,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没有注意到晓琪进入宾馆,他们已被临夏市公安局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宾馆法定代表人也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5月27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晓琪的叔叔说,侄女在案发后,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创伤,曾有多次轻生行为。根据上海一家心理机构的评估,晓琪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需要接受一年半到两年的心理治疗。他认为,以宾馆的过错和晓琪遭受的伤害,当前的赔偿金额明显偏低,下一步会申请再审。

临夏市人民法院外景

临夏市人民法院外景

宾馆成涉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地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深一度检索发现,以往也有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后,涉案宾馆被判担责的案例。

2021年,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一起17岁女孩在宾馆遭遇性侵的案件中,支持被害人向涉案宾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经法院开庭审理,涉案宾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22年,发生在湖北黄冈红安县的的另一起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法院判决涉案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同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两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受害人向宾馆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最终,三名被告人被判刑的同时,两家涉案宾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3千元至5千元的精神损失费。

2022年10月,时任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近年来,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2018年至2022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的占31.5%,有的省份甚至高达50%。

今年3月,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再次提到要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旭坤认为,涉案的三家宾馆没有严格落实“五必须”的规定。类似案件中,涉案的宾馆、酒店对未成年被害人赔偿的精神损失费的金额,法官通常会结合宾馆受到的行政处罚等因素进行自由裁量。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文中晓琪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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