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决定:闫国春履新

中组部决定:闫国春履新

2024年6月15日下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党组会议,宣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任职的决定:闫国春同志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上述任职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理。

闫国春,辽宁法库县人,曾任国家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兼化工事业部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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