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延明|传播与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兼论大众传播的主客体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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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延明|传播与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兼论大众传播的主客体间性

方延明,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我们处在瞬息万变的媒介社会中,其显著特点是信息基本实现了数字化。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无论是传播理论还是传播实践,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基于马克思和列宁两个著名的论断: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无可争辩,我们是生活在两个时代的交界点;因此,只有首先分析从一个时代转变到另一个时代的客观条件,才能理解我们面前发生的各种重大历史事件……但是我们能够知道,而且确实知道,哪一个阶级是这个或那个时代的中心,决定着时代的主要内容、时代发展的主要方向、时代的历史背景的主要特点等等。

传播是政治的传播,传播是社会的传播,传播是人类生活的基本样态。全部人类生活在本质上都是人的实践传播,深入研讨传播与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关乎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释义“传播”

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且有自己的学科概念、方法路径与理论结构,只是近百年的事情。小约翰在《传播理论》中说:“对传播进行学术研究的强烈兴趣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技术和文化的提高使得传播成了人们关注的题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科学的合法地位完全确立,对心理和社会过程的兴趣变得强烈了,群体中的说服和决策不仅在研究人员而且在社会上成了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二次大战后,传播研究的合法地位和重要性得到了确认。”人类传播已经历印刷术、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三个时代,现在已经进入智能传播时代。以往的ICT行业,基本上每10年就会有一次创新变革。传播技术的发展成就了新技术革命,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信息化、知识化和全球化。中国的传播学是伴着改革开放引进的舶来品,以往只有新闻学,严格讲是党报宣传学,旨在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等有关著述,具有指导革命夺取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属性。

传播是一种人类活动和信息交流,是区别人与动物的高级劳动,是自然力服从人们生活需要的价值呈现。传播始终占据人类活动的中心。人与人、人与传播、人与自然,通过技术实现人对社会的科学理性,反映了人们征服自然的社会能力。传播从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来,是人的力量和精神价值的功能体现,社会实践始终是人类传播的源头活水。传播理论是人们对社会实践中的知识、价值观和事物样态进行的概括,它告诉人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引领实践。对传播来说,“理论的基本目标是把陈述或命题程式化,使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亚伯拉罕·卡普兰说:“理论的形成不仅仅是隐蔽的事实的发现;理论是看待事实的一种方式,组织和表示事实的方式……一种理论必须符合上帝的世界,但在一个很重要的意义上它也形成了自己的世界。”

现代传播理论始于西方,诸子百家,汗牛充栋。从学科基础和学理上划分,有经验学派、批判学派、符号学派、控制论学派、社会心理学派、文化学派、媒介环境学派、现象学派等。《传播学简史》指出:“传播学概念提出的问题和传播现象本身一样多,各种概念还引发了大量的争论……传播学的每个学派或理论与其他理论定义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对立。每个学派还包含很多不同的流派,远不像‘学派’这个词所表示的那样统一。”集权主义是西方一种较早的传播理论,强调报刊等媒体要受国家政府机构制约,受到严密管控。集权主义“失宠”后,自由主义理论从欧洲兴起。自由主义17世纪由英国的约翰·弥尔顿提出,其特点是突出个人自由和个人判断,包括“真理可以不受约束就能战胜一切”的原理。约翰·弥尔顿的自由主义后来逐渐理论化、系统化、体系化,其《论出版自由》高扬自由主义旗帜,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新闻传播事业起到极大推动作用。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对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等内容名正言顺地写进国家宪法和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自由主义传播思想遭遇严重挑战,逐渐为社会责任论所代替。传播作为人的亚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诸多个体、集团的能量集合。这一时期多种类型的共同体,为自由主义提供肥水沃土,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文明和科学发展,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影响最大的传播学学派是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人们习惯称美国派为经验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拉斯维尔、拉扎斯菲尔德、霍夫兰、克拉帕、施拉姆等,他们多是传播学家、媒介人,其研究初衷是突出有效传播的社会价值。经验学派把主要精力放在受众传播效果研究方面,大多都遵循形式逻辑,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重量化、重实证分析和传播过程。如拉斯韦尔的“5W”,奠定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框架结构,其理论包括“社会传播”“有限效果”“二级传播”、大众传播的三功能、劝服理论等,在量化分析和传播效果上着力最多。施拉姆是传播学的集大成者。作为经验学派的对立面,批判学派于20世纪60年代自欧洲逐渐发展起来,主要以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德国的法兰克福学派和法国的结构主义符号派为代表,多由哲人、科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活动家组成,他们和经验学派不同,重在思辨、定性和宏观研究,更多是从哲学意义和辩证逻辑上解析人与传播的关系。批判学派一直公开声明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其“强烈价值介入”的理念突出了其价值导向。法国著名解构主义思想家德里达,1993年在美国发表了激情澎湃的演说《马克思的幽灵》:“地球上的所有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不管他们愿意与否,知道与否,他们今天在某种程度上说,都是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人。”批判学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取滋养,“任务是要揭露旧世界,并为建立一个新世界而积极工作”,“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提出的“谁控制了大众传播”“为了谁的利益”、媒体“看来根本不对真理负责”等,从传播的要义上明确提出为谁传播的媒体使命问题,意义深远。

批判学派一直主张大众传媒从本质上说是少数垄断资产阶级用来实现其统治的政治舆论工具,必须对其进行批判和改变。哈贝马斯博采众长,广泛吸收实用主义、先验现象学、解释学、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等多方面知识,是批判学派主要分支法兰克福学派思想的集大成者。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和“公共领域”思想是对批判学派最大的学术贡献。哈贝马斯用社会学的方法,把传统理性观经由对象的知识范式系统表现出来,通过主体间性的架构研究,设置了一个有效的多彩的时空领域。我国学者许正林强调,“美国传播理论是一种过程传播理论,即所谓线型传播论;欧洲传播理论是一种批判传播理论,是一种宏观视角,关注的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传播功能”,笔者深以为然。

除此之外,还有技术控制论学派,他们借助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从传播技术角度研究媒介与人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形成发展起来的媒介环境学派,旨在探究媒介与人类社会文化的关系,其最大特点是将传播技术符号、物质结构与人文地理三者有机结合,探讨传播与文化和谐共生问题,国内学者邵培仁教授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应当说,从20世纪20年代至21世纪初叶,由于媒介技术发展,传播形式和内容日新月异,传播理论也随之发生一系列变化。沃纳·赛佛林等在《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中指出,以往大众传播的定义可以通过三项特征来确定,而新技术带来的变化之一恰是对大众传播定义的质疑。同时,他们指出,印刷和广播等技术正在渐渐消失,媒介从缺乏转为过剩状态,泛传播逐渐变为窄传播,单向传播正在转变为互动传播。除此之外,大众媒介使用向新型传媒转化,受众行为作用变得更加清晰,信息处理思路自变量由说服变量向表述概念和结构概念转变,因变量由态度向认知转变。传播理论与实践的变化,主要是内因通过外因起作用,反过来外因再进一步促进内因变化。媒介传播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研究领域,传播理论大都来自实践和观察。

理论是一种建构,所有理论都是由概念、方法和架构(模型)组成的,都有自洽性。自洽性反映理论形成过程中的必然性,包括概念与方法、模型之间的逻辑联系,理论彰显的是逻辑的“力量”。归纳和演绎都是对经验主义的升华,殊途同归,最终目的均为通过假设或推论概括出一些模式。一般来讲,模式不是理论,它只是把知识和信息有机结合成一个普适性意义的框架。Hardgrave等认为:“模式是一种理论性的、简化了的对真实世界的表述,它是现实的一种同构,或是对现实的一种预期。模式本身虽然不是一种解释的工具,但它确实在建构理论时扮演了重要且直接的启发性的角色。它的本性使它具有一种关联性……从一种模式到一种理论的飞跃通常非常快,以致模式实际上被认为是理论。模式比其他任何概念都更易被误认为理论。”其实,Hardgrave等更多还是从模式建构过程中的方法论而不是从学科概念上谈模式。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模式作为对社会形态的一种写生或白描,是对现实世界的简约化呈现,集中彰显了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融通性和共享性。拉斯韦尔的5个W,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的(to whom)、产生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就是一种经典模式。

二、传播理论的学术检讨

对传播理论的学术检讨,无论是欧洲的批判学派还是美国的经验学派,包括国内学界40多年来的众多研究成果,不一而足,只能作扼要概述。

传播理论最基础、最主要的当属事实第一性,传播第二性,以事实为基础。事实是本,本立而道生。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绝对不可忽视传播的阶级倾向性,政党一般都把媒体作为自己的武器,西方学者深谙其理。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曾说,“政党为了取胜而使用的两大武器,是办报和结社”,主流媒体是执政党的媒体。马克思主义对新闻传播的阶级属性旗帜鲜明。列宁对报纸的舆论作用非常重视,曾十分明确地提出:“报纸要是落后,就会毁灭……报纸,都应该是走在大家前头……单调和迟误都是与报刊工作不相容的。”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年的历史中,一贯坚持政治家办报,把通过报纸指导工作作为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西方媒介传播理论,主要基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传播实践和社会活动形成,核心价值理念是传播自由、新闻自由、思想自由。自由主义思想是在文艺复兴的影响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般认为是17世纪萌芽,18世纪实践,19世纪成熟。自由主义最先关注的是宗教自由,主旨是天赋人权,“自由的主要方面,即宗教自由”。英国在1644年就已经提出“出版自由”,但直到1868年才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报道国会消息及批评国会不属于诽谤罪。1789年法国颁布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宣称:“思想及意见的自由传达是人的最宝贵的权利之一。一切市民均可自由发言、记述、印刷,但是,滥用这种法律规定的自由必须负有责任。”这被认为是第一个明确规定出版自由的国家法律。马克思洞若观火,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对法国人权宣言中的这个口号提出质疑:“这种人权一部分是政治权利,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就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须要研究的是另一部分人权,即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不同的droits de lhomme〔人权〕。”马克思在这里已经明显看出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和无产阶级言论自由的基本区别,资产阶级言论自由是一个被制约的、不自主的自由。马克思认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自由应该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不受约束的,不被条件限制和绑架的。

真正使自由主义升华成为一种传播思想,则是由约翰·特伦查德(John Trenchard)和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en)完成的,他们合写了由138篇文章结集成册的《加图来信》,登高一呼,公开提出人民有权批评政府:“政府只是公众利益和事务的信托人,因此,政府应当公开接受评论”,而“全体人民,亦即公众,是好坏的最佳批判者”,“人民对于政府官员的公共事务是有批评权的”。《加图来信》高举思想自由的旗帜,认为“没有思想的自由,就没有所谓的智慧,就没有公众自由;言论自由,它是自由人的权利”,“言论自由乃自由之堡垒,这二者兴衰与共。因此,言论自由对于保障自由极为重要,每一热爱自由之人都应鼓励言论自由。而只有自由才能保障自由”。

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在理论支点和实践上有一个重要区别。前者希望远离权力主体,远离政府管理;后者则不然,它不仅不远离政治权力,还会强调要近距离监督政府权力。言论自由的主体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新闻自由的主体是媒介传播的“法人”,亦即传播媒体。密尔的《自由论》为人们津津乐道,“如果除了一个人以外,人类的意见都相同,人类迫使这个人保持沉默的理由也不比这个人迫使人类保持沉默——如果他有足够的权力这样做的话——的理由更正当……如果被压制的意见是正确的,人们就被剥夺了抛弃错误而获得真理的机会;如果那种意见是错误的,人们就失去了一个几乎同样宝贵的机会,即利用真理与错误的碰撞而获得的对真理理解更清晰、印象更鲜明的益处”,“时代并不比个人更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持有许多被后来的时代认为不仅错误、甚至荒谬的意见。同样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有可能在未来岁月中被否定,就如同那些过去曾经普遍接受的观点现在被否定了一样”。对个人言论自由的尊重和敬畏,从根本上说是保护拥有真理的少数人。自由主义作为早期传播思想的旗帜,一直充满思想活力和入世热情。

洛克作为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之一,其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契约理论极大地影响了托马斯·杰斐逊及美国其他开国元勋和政治家。罗素曾高度评价“洛克的自由主义导致了某种更为壮观的革命。在美国,自由主义成了国家理想,并被载入了宪法”。杰斐逊执笔的《人权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杰斐逊曾声明其新闻自由思想是:“人民是其统治者唯一的监督者;甚至他们的错误也有助于促使统治者恪守他们制度的真正原则。过于严厉地惩罚这些错误,将会压制公共自由的唯一保障。预防此类对人民的不合常理的干预的办法,就是通过公共报纸的渠道,向人民提供关于他们自己事务的全部信息,并且力争使这些报纸渗透到全体人民群众中间。民意是我国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所以我们首要的目标就是要保持这种权利;若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但我的意图是每个人都应得到并能阅读这些报纸。”阅读有政府公开信息的报纸是全体人民群众的权利。杰斐逊从美国第一任国务卿到接任第三任总统,既是新闻自由的倡导者,也是积极的践行者,他最早提出要将新闻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等量齐观,合称为“四种权力”。

社会责任论,是基于新闻自由的边界性因时出现的。西奥多·彼得森曾针对社会责任论指出:“这一理论有一个大前提:自由是伴随着义务的;而享有我们政府特权地位的报刊,就对社会承担当代社会的公众通讯工具的某种主要职能。在这个范围内,报刊承认它的责任,并且用这些责任做它的业务政策的基础,自由主义制度就将满足社会的需要。在这个范围内,报刊所不负担责任的领域,就必须由其它机构来执行公众通讯工具的主要职能。”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发表了《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报告,强调政府力量和新闻界的自律是规范新闻自由的最好标尺,只有经过规范和对新闻界的限定,才能实现规范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强调客体价值、人民诉求。社会责任论认为,自由和义务相辅相成,政府和报刊都应对社会承担责任,以受众需求为最终价值。后来,美国宪政史上对“五角大楼文件案”的最终判决显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福祉最大的威胁不是公众对政府知情,而是公众对政府的不知情和政府信息不公开。社会责任理论下的报刊职能与自由主义理论并无二致,从观念上讲,自由主义是以消极自由为出发点,社会责任论则是以积极自由为出发点。

有限效果理论秉持的是基于中介因素条件下的选择性理解、选择性接触和选择性记忆,而这种“选择性”强调的是在群体过程、群体规范和意见领袖下的优先效果架构,规避了大众传播一般不直接产生受众效果的偏向,但它却可能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应当指出的是,这种架构下的效果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

麦克卢汉的媒介决定论,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传播学界和业界最重要的传播理论之一。麦克卢汉在1964年提出的“媒介即讯息”产生巨大影响,居高声远,一鸣惊人。他认为“虽然技术的效果并未在意见或观念的层次上发挥作用,但却逐渐地且不可避免地改变了‘感官作用的比例’或理解的形式”。对比过去基于印刷术的“视觉”和电视的“感觉”,麦克卢汉用生动的语言解释:“媒介的内容就像破门而入的盗贼携带的一块多汁的肉,它的目的是分散看门狗的注意力。”媒介作为一个支点或杠杆,通过传播工具改变人们的劳动地位,缩小脑体倒挂,给普通劳动者带来了更大的利益,并给计划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当下方兴未艾的自媒体已经给出充分的数据支持。麦克卢汉在著作《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中提出“媒介是人的延伸”和“地球村”等理念,来说明人与环境、人与社会的关系均被制约在一种“新环境”中。这种环境显然是对旧环境的颠覆,“阶级意识”与“普世价值”、“政治利益”与“经济效益”、“精英”与“大众”、“理论”与“实践”、“管理”与“效益”、“文化”与“非文化”等,都将面临守成与改革、背反与认同的博弈。今天,麦克卢汉的诸多见解依然是学界、业界关注的话题,经久不衰。

稍晚于“媒介即讯息”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是伊丽莎白·诺埃勒-诺依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是说参与公共舆论表达的人,自己决定属于优势意见还是弱势意见,认为自己属于优势意见的人倾向于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我们看到的是,持这种意见的人逐渐增加且成强势;认为自己属于弱势意见的人则倾向于保持沉默且逐渐减少并成弱势。强弱多少的交互过程呈连续的螺旋状。这种受众效果的呈现,不追求是非对错,也不在乎效果好坏,注重的只是一种因心理取舍而形成的舆论压力。“沉默的螺旋”是大众传播累积性、普遍性和共鸣性三个特质叠加的集约效应,可以在短时间内于无声处使一个事件或议题自然形成共鸣。毋庸置疑,在新媒体环境下,尤其是在自媒体蔚然成风的今天,其“沉默”“螺旋”的效应已经失去了特有土壤。

李普曼对传播学的一大贡献是他的“现实环境论”和“虚拟环境论”。李普曼在其经典著作《公众意见》中提出,真实世界和所感应的现实世界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能直接了解我们所处的生活环境,但是无论真实图景什么样,我们往往都当作现实环境来对待。李普曼认为,虚构和符号除了对现存自然社会秩序的价值之外,对人类传播也是很重要的。实际上,人们所能接触和了解到的只是社会中自然展现的部分内容,大多时候人们只是符号的接受者,“任何人对于自己未曾经历的那些事件,唯一的感觉就是他对那种事件的主观印象所产生的感觉”。李普曼特别提到,对受众来说,人们对虚构事件更感兴趣,甚至超过了真实事件,所以为吸引读者,媒体常常甚至制造一些虚构景象。在这种情况下,受众与真实环境之间就出现了一个现实语境的拟态环境。令人不解的是,人们往往会对这个拟态环境做出积极反应,但这些反应并不是由虚幻环境的刺激产生的,而是发生在真实的环境中的。据此,李普曼认为,“人类为适应环境做出的所谓调整往往是通过虚构中介而发生的”。

李普曼认为,社会真实环境太大、太复杂,难以直接体验,只能在一个简化环境中“考察来自外界的有局限的消息怎么样在某一个别人身上形成与他自己的兴趣相一致的一个固定的成见。随后的一些部分,考察许多意见怎么具体化成为所谓的‘舆论’,怎么形成为‘民族的意志’‘集团的意见’‘社会的意图’或者任你所说的其他什么东西”。的确,我们现在所做依据的那些东西通常不是先前已经确定或直接获得的,而大都是根据需要由他人提供的知识,最终则是以我们想象中的方式引导和决定我们要做的事。大多时候,我们的努力和希望并不是我们期冀的,甚至是背反的。从哲学意义上讲,虚拟世界的提出和所呈现的现实价值,动摇了存在决定意识的根基。但不可否认,传媒是人的传媒,假如人不存在了,那虚拟世界也就不存在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虚拟的也是现实的,现实的也是虚拟的。斯蒂文·小约翰曾强调:“离开人,客体就不存在。客体总是由个人根据自己对这个客体可能采取的各种行动来定义。客体是通过个人的符号思维过程才成其为客体的。当个人对一个客体设想出新的或不同的行动时,这个客体就改变了。”

在近百年的媒介实践中,有一种理论是常谈常新的,这就是“使用与满足”。“使用与满足”强调媒介对受众做了什么,受众通过媒介做了什么,达到了怎样的社会效果。在媒介市场化的今天,受众不仅有使用权,还有控制权,受众喜不喜欢、使不使用、赞不赞成,决定着媒体的生死存亡。因此,“使用与满足”永远是摆在媒体人面前一个常谈常新的传播理论和社会实践的重要课题。

三、传播的主客体间性

传播作为一定社会共同体的媒介,源于个体,超越个体,它是一个主体。一个人,既作为个体存在,又作为社会存在。传播的形成和发展因个体兴而兴,一部人类传播史是个人传播史的集合。

所有传播都是基于交流进行的。杜威把个人交流作为社会传播的核心内容,他认为,“社会不仅通过传递、通过传播继续存在,而且简直可以说,社会在传递中、在传播中存在……人们因为有共同的东西而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而传播乃是他们达到拥有共同东西的方式。为组成共同体或社会,人们之间必须拥有的共同之处就是共同的理解,包括目标、信仰、愿望和知识,就像心理学家说的类似的心灵那样”。库利则有如下表述:“传播在这里指的是一种机制,经由它,人类的关系得以存在和发展——它是人类心灵的所有象征及其在空间和时间上传递和保存这些象征的手段……所有这些综合起来形成一个与人类思维有机体相一致的复杂有机整体;而人类心智的所有发展最终也存在于此。我们愈是细加审视这一机制,它与人类心灵的关系也就显得愈加紧密,因此没有比通过传播来理解人类心灵更好的途径。”巴赫金也曾指出:“不了解社会的联系,亦即不了解人们对特定符号的反应的联合和相互协调,就不存在意义。交流——这是意识形态现象首次在其中获得自己的特殊存在、自己的意识形态意义、自己符号性的环境。所有意识形态的事物都是社会交流的客体。”这样一种人与传播的主客体关系,给我们提供了从客观到主观、从简单到复杂、从对立到统一、从逻辑到历史、从范畴到规律、从抽象到具体,以至从间断或连续的曲线到网络拟态空间的丰富靶区。主体存在于社会中,人是社会的,社会同样是人的,人是世界的,同样世界也是人的。人不仅是物质的存在体,也是自我意识和理性的存在体,人是社会共同体中的最主要成员。马克思曾说过:“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因此,正象人的对象不是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对象一样,直接地客观地存在着的人的感觉,也不是人的感性、人的对象性……历史是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来的,因而它作为产生活动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活动。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人作为自然物的存在,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力和生命力,对自然来讲,人是自然的主体。马克思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关于人的“完整的主体”,而这种主体是“从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中产生的创造性的生活表现”。传播作为人的社会活动,必须着眼于人的历史性、现实性和可能性的有机统一,人是实践人和能动人,人是一切关系的总和。

恩斯特·卡西尔指出:“人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人的劳作不仅使人作为类存在物与动物区别开来,也使人与人相互区别,这些都是通过人际传播实现的。人的传播活动是认识与实践、思想与行动、目标与结果的有机统一。人不仅要会思想、会行动,而且要懂传播。传播作为一种社会机制的重要关系渠道,是人类创造的最重要的实践活动,人依靠传播来构成人的基本社会存在方式,“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作为传播活动的主体和活动对象化的产物,是基于人的主体所需要的客体。主体与客体的这种依存关系,从根本上说是通过主体的传播活动与客体的对象化实现的。因此,人只有在自身的传播活动中才有所谓的主体自觉和与客体的依附关系。作为主体传播的人,通过传播活动使价值诉求得以实现。人类传播史的发展始终以人类对自我效率的追求为终极目标,积淀和传承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最主要成果,揭示着社会变化发展的文脉和基因。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过这样一种人类共同体,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提出:“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此后,他们又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一个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强调:“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最经典的当属《资本论》中的概括:“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从184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并希望“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的论述,到1867年在《资本论》中确定为“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前后历经22年,一次比一次更清晰、更直接、更彻底。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经典论述,一以贯之地突出了人的最高价值,彰显了“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的意义。“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自然人通过实践活动,在征服客体的过程中完成和实现主体诉求,成为一个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在这个过程中,主体把客体作为自己的东西占有了。显然,对象化和占有是予取过程中的双向互动,主客体在这里有机融合,完整呈现了一个自始至终的转化过程。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从历史生成的角度,才能更好地把握人和自然的关系。一般来讲,人类传播的目的在于人的发展,在于人的最终目标,这个目的较其他方面应占据绝对优势位置。媒介传播的社会系统,呈现了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实现了人与社会的一体化,构成了人与社会的全部交往内容。

主体对客体传播的全过程,实现了主体对客体传播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即主体的客体化。主体把客体实实在在地占为己有,亦即客体的主体化完成。芝加哥学派的乔治·赫伯特·米德,对“主我”与“客我”有一段精彩论述:“在这些环境下的自我,是与扮演‘客我’中他人的角色相一致的‘主我’的动作。自我既是‘主我’又是‘客我’;‘客我’规定‘主我’对之作反应的情境。‘主我’和‘客我’都包括在自我中,且在此互相支持。”

至此,两个过程互为对象与目的,实现了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把人的本质能力对象化与把对象作为目的来占有,两者实现了统一,成就了有限效果论、子弹论、媒介决定论、沉默的螺旋、使用与满足等理论。

现代社会大众传播事业飞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兴起后,媒介传播日益远离现场、实景、直观,新闻真实性、客观性的问题愈加复杂。传播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价值诉求,使“人与传播”“传播与人”“事实与传播”“社会与传播”呈现一种主体间性的鲜明特点。阿尔弗雷德·舒茨曾指出:“我日常生活的世界决不是我私人的世界,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是我与我周围的人共有、由他人经历和解释的这样一个世界:简而言之它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世界。”哈贝马斯同样强调,“社会批判理论只有从‘主体间性’的理解中才可以找到开端”。主体间性的本质是交互性价值的集中体现,这里的主体间性也包括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间性。主体间性基于人与传播。创造性地提出问题是一种智慧。卡尔·波普尔说过:“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新问题的问题。”波普尔认为,问题就是背景知识中固有的预期与其所提出的观察或某种假说等新发现之间的冲突。所有问题都是为了解决未知而提出的,未知引导问题,问题解决未知,循环往复,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不断向前发展。

对传播问题,以往我们更多强调新闻事件的“第一落点”是“源”的可视性和现场感,它不太需要高深的概念和既定的范式,只要有实例、观察和传播就可以完成。而当下,实例、观察不再具有直觉和清晰现场感的优势,人们关注的更多是“第二落点”“第三落点”……是“源”的“源”,是事件背后的故事,它经大数据分析及拟态环境的加持后蝶变,再抵达受众。传媒既是传者又是受者,既是蝶变主体又是拟态客体,既是现场又不是现场,对每个传播者来说,他们都是主体间的。

媒介传播,本质上是人际传播。交往与传播构成了社会传播活动中互为前提、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没有交流就没有传播。巴赫金的名言“可以思考、可以观察、可以珍爱”,而可思、可察、可爱始终是围绕人的生活和社会实践展开的。马克思分析得更为透彻,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反复论述这个问题:实践在本质上“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是一种“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传播实践告诉我们,人与世界之间不可能存在非直接、无中介的关系。

传播内容是一种把意义赋予载体的物化形态、规范形态,当然也是观念形态,通过不同个体和群体实现价值。传播形式与内容个性化、社会化所创造的文化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传播的核心是人,现代传播把人的主体创造性、利益、兴趣和价值诉求都提升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一切传播活动都与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结合在一起,与人类活动融为一体。这种结合,有些并非人们的初衷,萨丕尔“语言相对论”有类似的解释:“人类不仅仅是生活在客观世界中,也不仅仅是生活在大家普遍认为的社会活动的世界中,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他们社会的表达手段的某种特定语言的支配……事实是,‘真正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下意识地建立在某个社会群体的语言习惯之上……我们以我们的方式看到、听到和体验到大量的东西,这是因为我们这小社会的语言习惯已事先确定了阐释的某种选择。”

诚然,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都强调了人类活动的主体性,都是在对历史—文化的全部对象世界进行切实掌握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事件经由媒体聚焦、整合、熔铸、发声进而传播,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地消减甚至失去了它先天的自在性、外在性、独立性和唯一性,成为社会信息中的商品。人既是其中的参与者,又是活动的主体,因此看似特立独行的“无冕之王”实际上是主体的、本位的。主体和内容,只有兼具主体间性、可交流且当且仅当为社会受众所承认和接纳时,才能成为社会舆论场中的一分子,求得一席之地。

“传播的人”和“人的传播”,具有更加深刻意义上的主体间性。人和传播,构成了社会实践中自然人与社会事实的成对结构,构成了主客体之间的予取关系。人是传播主体,“传播的人”强调作为传者的主体性、独立性、居先性,工具理性是主体对客体的主体化,而“人的传播”是人的传播过程和传播活动的具象化,可见,可触,可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客体角色。人在参与社会传播的过程中要接受历史与现实的制约和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在规范与自主性之间,不断审视自我,将潜能发挥到极致是传播人毕生的追求。

人们的全部社会生活从本质上说都是实践和传播的,传播是实践的传播,是结成社会关系的利益活动。传播通常是连续的、累加的、集约的和有明确目的的。人必须依据社会事实进行传播,依靠传播去实现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诉求,实现传播价值最大化。既定事实通过传播,从所与到所产,完整地实现了传播的价值诉求。传播是自觉或者不自觉的一种文化活动,有时甚至是非理性的,这种非文化自觉在传、授之间体现了传播活动过程中的辩证法。

无论是作为所与的新闻事实,还是作为所产的传播内容,从传播的意义上说,都既是开端又是结果,既是所与又是所产。因为以诉求为前提,传播的内容就自然成为主体实现的内容,成为所产的核心价值。所与是主体,所产是主体化了的客体,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统一。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把握传播这种创造性活动的意义和价值,主体才能作为传播活动的承载者、创造者参加所与和所产的全过程。而当这种结构被打破时,以体系变革为中介,主客体形式与内容也会相应变革。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变革将推动文化传播,并催生新的媒体和文化。

四、传播社会化的价值整合

哈贝马斯谈到现代社会发展时提出:“现代社会要靠三种不同的媒介来维系,即靠货币或市场、管理的力量或国家的行政管理,以及共同的价值、规范和语言谅解来一体化……团结一致的共同生活观,必须超越社会差异。”传播作为一种媒介活动,其作用是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通过传播可以最终实现价值整合,推动现代社会健康发展。施拉姆将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概括为三个方面: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一般社会功能。严格来讲,政治、经济、文化,是人们分析社会、解释社会的三个核心维度,是社会最重要的功能。“社会”通常是指人们共同生活的时空区域,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社会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联是多维的,并不在一个层面上。因此,关于施拉姆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观点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下面仅就传播与政治、传播与经济、传播与文化做一扼要论述。

1.传播与政治

《质疑全球化:国际经济与治理的可能性》一书认为,若不是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政治与文化对全球化的影响力不会如此巨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全球化极大地促进了传播与政治、文化的交互,新闻传播成为“显学”,主流媒体备受关注。马丁·沃克曾在《报纸的力量》有“一家大报所说的话本身可能就是新闻”“一家报纸的历史是出版这家报纸的国家的历史”“一家报纸就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的一部日记”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创办《新莱茵报》,恩格斯说《新莱茵报》是“革命年代德国最著名的报纸”。苏联的《真理报》曾陪伴一代布尔什维克革命家一起成长,列宁、斯大林、托洛茨基、加米涅夫、莫洛托夫、布哈林等都曾做过《真理报》的主编,后来又都参加了十月革命。毛泽东历来主张夺取政权,一靠枪杆子,二靠笔杆子,而媒体舆论是最重要的“笔杆子”。1948年4月2日,毛泽东在接见《晋绥日报》编辑部人员谈话中指出:“报纸的作用和力量,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就是要充分地利用报纸。办好报纸,把报纸办得引人入胜,在报纸上正确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报纸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这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不可小看的、有重大原则意义的问题。”李普曼认为,大众传媒是一种具有纯粹目的性甚至掺杂着欺骗性思想的灌输与说服,是“一帮能够阻止人们独立观察事变的人,在按照自己的目的编排新闻”。这告诉人们,所谓“广泛的同意”是可以通过“精心安排”被制造出来的。由此可知,传播的政治倾向性是本质使然,不存在什么西方所谓的“新闻自由”和“公正客观”。

哈贝马斯是第一代法兰克福学派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了“公共领域”和“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明确指出:“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有些情况下,人们把国家机构或用来沟通公众的传媒,如报刊也算作‘公共机构’。”但他又强调:“公共舆论是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公开反思的结果;公共舆论是对社会秩序的自然规律的概括,它没有统治力量,但开明的统治者必定会遵循其中的真知灼见。”传播作为公共领域的核心载体,是舆论的重要使者。

一般来说,“国家”是指“统治阶级的组织,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其阶级利益而对社会实行统治的机关;国家是人口、领土、主观三者的总合体”,其意义也应如汉斯·凯尔森所说,“是由国内的(不同于国际的)法律秩序创造的共同体。国家作为法人是这一共同体或构成这一共同体的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康,是最大的国家利益,是大多数执政党和政府所要努力追求的,媒体责无旁贷。对于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新闻传播的社会化功能依然体现在舆论引导等方面,通过舆论引导整合人们的价值观念。舆论引导形成的舆论域(场)大都遵循信息增量的马太效应,即越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渠道多、人们意见集中的地方,信息矢量传播速度就越快,也越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公众舆论,随着时间推移会呈现明显的几何增值趋势:

此处的F(x)可以看作一个舆论域(场),x是突发公共事件,P是事件生发点的初始作用,t是信息矢量的传播时间。我们可以建构一个舆论引导的价值最大化模型:

其中,x为突发公共事件,t为传播时间,k为传播级数,M为整个事件传播的价值总和,即我们所讲的信息传播的全部增殖效应。美国报人利昂·纳尔逊·弗林特早在1925年出版的《报纸的良知》中就提出报纸的影响力取决于两个变量:“一个是力量的源泉——报纸本身,一个是它的对象、接受者,即读者。影响力的本质、量和方向都是由接受方决定的。”这应当说是对新闻价值矢量性特点最简约的阐释。

2008年8月,我曾到美国杜克大学访问,与美国著名政治传播学家、杜克大学帕雷兹教授就媒体的影响力,包括媒体与政府关系进行过深入讨论。我专门向南京大学出版社推荐将帕雷兹教授的名著《美国政治中的媒体》翻译出版。帕雷兹对我说:“现在在美国,媒体与政府互为宠物。”他列举了几位美国总统与媒体博弈交锋的故事作为“互为宠物”的事实依据。媒体把政府看作“膝上的狗”,是因为政府需要通过媒体宣传、制造新闻,引导和消费受众。媒体也是政府和政客膝上的宠物,他们被玩于股掌之上,充当政客们的代言人。今天,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政治家大都成了媒体的宠儿和公众舆论平台上的演员,他们通过议程设置实现政治目的。新闻已成了为政治家和利益集团量身定做的嫁衣。媒体的报道就像超市里的商品,但这些商品都贴上了政府和政治家的标签。

2.传播与经济

改革开放使中国发生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传媒价值转向,并以此形成了传媒推动经济发展、传媒与经济融为一体的发展态势。

传媒与经济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传媒产业本身,二是传媒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关联。关于前者,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传媒改革主要循着两条路线不断推进:一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被动进入市场,市场经济把媒体生存交给了它的消费者——受众,以往作为消费客体的受众转变为消费主体,而作为传播主体的媒体则成了客体,这种角色互换对媒体发展来说是巨大的挑战。二是媒体主动适应市场自觉改革运营模式,从被动到主动,呈现市场驱动与内核变革交互发展的态势。但中国媒体面对的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对矛盾始终制约和影响着媒体的生存与发展。我国媒体的行业属性决定了“党管媒体”不能变,因此经常会在机制与体制方面出现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媒体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路还很长。

好的时候中国传媒产业总产值大约占全国GDP的3%。《2023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显示,受大环境影响,2022年中国传媒产业总产值有所下降。媒体经济方兴未艾,传媒在传播信息、搭建平台、净化市场等方面的角色不可替代,发挥着重要作用。

3.传播与文化

传播与文化有着与生俱来的伴生性。雷蒙·威廉斯认为,文化是“交流的全部方式……生活的全部方式,大众文化与高雅艺术在此处交汇,权利与知识在此处邂逅……文化进程在此处先于社会变化”,笔者深以为然。麦奎尔曾总结了传播研究对“文化”的三种常见理解:一个过程;一种共享的特征;文本与符号产品。从“一种共享的文本与符号产品”到“一个过程”,是高度情境化的人文传播过程。媒介文化是引领社会的大众文化。

利昂·纳尔逊·弗林特引用美国演说家亨利·沃德·比切的一段话来说明报纸的重要性:“你曾停下来设想过上百万人没有文学、没有学校、没有布道台,而只有报纸的情形吗?10个人里没有一个会看书,但我们每一个人,除了那些极端贫穷无助的人,每天都用报纸来塞满自己的头脑。它是我们的父母、学校、大学、剧院、布道台、榜样、顾问(所有这些角色)全都集于一身。我们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受它的影响。”100多年过去了,报纸已被众多融媒体和手机客户端替代。对媒体而言,利益驱动下的生存压力成为世界范围内的行业课题。今天,我们都生活在一个被建构的“拟态环境”里,这是在“使用与满足”意义下的社会写照。不管你承认与否,过去那种追求事实第一性、传播第二性,致力于职业新闻理想和由主流媒体主宰社会公共舆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杰克·富勒感慨地说,无论小说家还是新闻记者,都与真实性准则相去甚远,“他不再首先呈现一个事实,因此它必须提供某种比事实更重要的东西。它所提供的这东西便是写作的风格与质量。人们接触文字新闻越来越多地是为了阅读的快感,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获取事实”。他们不再将传播媒介信息作为自己的初心,而是把创造效益作为第一价值诉求,并以此判断和决定自己的传播目的与行为。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出现后,媒介传播中的新闻文学化与文学新闻化倾向得到关注,平台为传播与文学的交互提供了广阔天地。文学的新闻化主要以现实主义为由头,基于事件化倾向,借助新体验小说、新新闻小说、新都市小说、新现实主义、底层写作等做一些笔端功夫的仿真“现实”进行传播,彰显了新闻与文学同宗同源的近缘性,也显示了它们一致的价值诉求,即都希望取悦受众和读者。文学是人学,新闻是事学,社会因人与事而复杂和精彩。新闻文学化倾向与文学新闻化倾向,从根本上反映了文学的人文缺失和新闻的责任缺失,而这种缺失终于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不管是新闻还是文学,真正传世的作品都是读懂了时代的,深深镌刻着时代的烙印。巴赫金说过:“文学作品要打破自己时代的界限而生活到世世代代之中。即生活在长远时间里,而且往往是(伟大的作品则永远是)比在自己当代更活跃更充实。”这样一些作品,不仅是为当代而写,也为未来而写,知往鉴今。

改革开放以来,立足国情建设中国传播学课程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问题日显突出。中国传播学的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积淀和现实国情,既有他山之石的借鉴,又有本土文化传统的传承;既有媒介技术的支持,又有社会转型复杂矛盾的推动。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媒介传播提供了三方面的资源支持: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丰富了媒体传播的生态环境,二是经济资源分配促使信息资源相对集中,三是网络融媒体拓展了更大的时空区域和拟态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群体传播是互联网融媒体传播的最本质属性,多元传播主体使社会各类组织、政府部门被置于同一个情境框架之中,构成了一个媒体、传者、受者为一体的现代信息社会。这种人与传播的类行为,已经成为当下传播学关注的实践重点和理论热点。

马克思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论述,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传播与人类活动的意蕴价值,权作这篇文章的结尾。“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告诉我们,不能离开人的社会实践去探讨真理性与非真理性问题。同样,在讨论人与传播的问题时,也不能离开媒介传播的社会实践,舍本取末,空泛而谈。传播价值的集约化和最大化,是人与传播主客体间意义诉求的高度契合。在这里,“此岸性”就是人与传播的全部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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