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专稿】廖长江:立法是宪制责任也是道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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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专稿】廖长江:立法是宪制责任也是道义责任

|本刊特约记者(凤凰卫视香港采访中心记者)陈其蔓

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法案委员会)历经约40个小时、马拉松式加开超过20节会议,逐条审议条例草案。如今条例成功通过,法案委员会主席、立法会议员廖长江接受本刊特约记者专访时心情激动,表示亲身参与并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完成了这一历史性使命,感到光荣。

这是对全国同胞的道义责任

“我心情非常激动,也感到非常光荣。”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面容略带疲惫,但眼神中难掩兴奋,“香港特区拖欠了这么久的一道必答题,现在终于完成了”。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完成本地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但廖长江说,这也是对全国14亿同胞的道义责任。他表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国家要安全,不可能放任其中一个地区存在漏洞。我们要对全中国的同胞负责,我们对他们有道义上的责任”。

40个小时逐条审议条例草案内容,从3月8日到14日,每一天都密集式加开会议,每一天的会议时间几乎都不少于8个小时,这是廖长江本人从未经历过的,审议效率也是香港立法史上所罕见的,“压力非常之大,这无关任何政治压力,而是一种时间压力。因为早一天是一天,我们一定要尽快完成审议工作,尽快填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法律漏洞”。

立法之所以如此迫切,廖长江回应说,一方面是国家安全风险无日无之,威胁著香港乃至国家的稳定发展,一切都等不起;而另一方面,立法会89名议员众志成城,法案委员会15名委员专业细致,一切都没必要再等。

审议程序正当态度严谨

加班加点的辛苦审议,却有人质疑速度太快,认为会导致审议过程变得草率,对此廖长江强调,相关立法程序绝对正当,审议绝对严谨。

萤幕截图 2024-03-27 15.03.10

廖长江接受本刊特约记者采访

他举了两个例子说明,一是草案的修正案共有91项,其中绝大部分是由委员提出;二是每一条文审议的时间都不短。至少有两个条文的审议时间超过1个小时,最长的一条超过1小时20分钟,单条审议超过半小时的条文更是多数。廖长江表示,“审议的认真程度可见一斑”。

此外,他指自己作为法案委员会主席,没有在审议中作出过任何相关裁决,反映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的问题都紧扣条例草案,而且言之有物。廖长江相信,在这样的严谨态度下,所订立的法例也会是管用且合理的,未来一定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唱衰论经不起事实考验

即便委员会秉持严谨态度完成审议,在条例通过后,还是有一些西方组织及国家发出所谓声明,试图唱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廖长江认为,维护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任何抹黑、攻击和制裁都不足为惧,更不足以影响香港推进立法与实施的脚步和信心。

事实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比多数西方国家的相关法例更为宽松,人权和自由也得到充分保障。“全世界都看得到,我们通过的这部条例,是不会比他们自己本土国家的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更苛刻,而是更宽松、更合理。”廖长江举例说,“我们不会由一个警司就能禁止疑犯与律师会面,而是要先向法庭申请手令,法庭批准之后才能作出相关禁止”。

“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法例。既然自己国家都有这么苛刻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为何还来批评我们,阻止我们订立有关国家安全的法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他重申,西方别有用心的“政治挂帅”抹黑经不起事实考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后不会影响香港与国际社会的正常往来,更不会影响投资营商的信心。

不排除有订立附属法例的需要

超过26年的历史任务终于完成,这是否意味著,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法律漏洞已完全堵塞?是否意味著已经“一劳永逸”?

“绝对不是。”廖长江说,外部形势瞬息万变,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手段层出不穷,不排除未来有继续订立附属法例的需要。“国家安全风险是变幻莫测的,也是时时存在的。将来会不会有需要,根据条例第106A条,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附属法例,交由立法会审议呢?我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性。”

廖长江指,国家安全的范畴广泛,从政治、军事、国土,到经济、科技、金融,随著时代发展,需要应对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变化,需要随时增补应对。“将来还需不需要继续立法,没有人知道,但暂时来说,本次立法算是告一段落了。”

(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4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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