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员工“误入”女厕所10秒被公司解雇,焦点应是有无违反“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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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员工“误入”女厕所10秒被公司解雇,焦点应是有无违反“厂规”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广东中山一法院公开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员工“误入”女厕所,当时还有女员工正在如厕,公司当天便以其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法院认定,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并无不当。(据3月6日新晚报)

此事上了热搜,引发热议,有网友觉得,上错厕所仅10秒就退出来了,不至于要被开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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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员工走错了厕所(图源:视频截图)

据介绍,张某多年前入职广东中山市一家玩具公司,任搪胶部员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厂规第4条规定,在厂内赌博、打骂、吵架、无理取闹的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开除出厂,张某签名确认了该厂规。某日,张某进入女厕所大约10秒后,又出来进入男厕所,当时有女员工正在如厕。

当天,公司向张某出具处分通知书,以其违反厂规第4条无理取闹、进入女厕所为由,对其做出开除决定。张某不服,并诉至法院。

张某辩称,当天他因拉肚子,不小心误入女厕所且不超过10秒钟,发现后立即走回男厕所,公司以此认定他无理取闹、违反“厂规”,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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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规定作出处罚(图源:视频截图)

据报道,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分析如下:从常理方面,双方确认公司厂区使用多年,厕所距离张某工作车间不远,且区分男、女厕所分别使用,而张某作为在公司工作近9年的老员工,对厕所的位置、情况应当清楚,走错厕所的可能性较小。他所述无意走错厕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他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对当时正在如厕女员工的隐私构成了侵犯,有违公序良俗。故认定张某故意进入女厕所的行为属于厂规中“无理取闹”的范围。

综上,法院认定,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并无不当,故张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

有网友认为上错厕所不该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以本案而言,焦点其实并不在于上错厕所的后果,而是当事人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是否依据规定给以处理。法院的判决只是支持了公司的管理规定,从法律程序而言,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还可以提出上诉,还会有最终的结论。

一般而言,如果只是上错了厕所,主观上不存在恶意,也没有什么违法行为,通常并不会被追究责任。据律师介绍,进错厕所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除非是故意到异性厕所进行偷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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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认为厕所走错不得(图源:网络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只是无意识地走错卫生间,并不涉及违法,及时出来就行。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走错卫生间,图谋不轨,偷窥或偷拍他人的,则会被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

诸如,一名男子在朋友聚会中多喝了几杯酒,醉酒后,到附近一处公厕如厕时,跌跌撞撞走进了女厕。不久之后发现有女性进入厕所,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走错了厕所。如果这时他知错就改,赶紧退出来,就没什么事了。谁知,该男子却想“将错就错”,非但没有走出厕所,反而心生歹念,从厕所隔板与地面的缝隙处偷窥隔壁女子如厕,被受害女子当场发现。男子被警方依法处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男员工“误入”女厕所10秒被公司解雇,不管这个处理是否显得重了,对他人都是一个提醒。有网友表示,在办公室环境中有些事情是不能开玩笑的,厕所还真不能随便走错。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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