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广播电视台消息,2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太原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刘旸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另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日公告,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旸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旸的代表资格终止。
刘旸
刘旸,男,1967年3月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刘旸2017年任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2018年起任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2022年5月,刘旸调任山西省副省长,负责民政事务、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医保管理、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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