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弑母案”“江秋莲诉网暴者案”写入福建高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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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弑母案”“江秋莲诉网暴者案”写入福建高院工作报告

1月25日上午,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作省法院工作报告,“晒出”法院过去一年成绩单。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万件、办结95.36万件。其中,“吴谢宇弑母案”“江秋莲诉网暴者案”在报告中被点出。

报告中提到:“依法审理吴谢宇弑母案,对严重挑战法律、践踏人类正常情感的罪犯判处死刑,入选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8月26日,福州中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之后,吴谢宇提出上诉。

2023年5月30日上午,福建高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程序,二审宣判后,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告还提及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网暴者的案件。报告称:“审结江秋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判处网暴者有期徒刑,惩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生态。”

据此前报道,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江歌妈妈)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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