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重庆任职、年近70岁的“老虎”被公诉,这一细节是首次披露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长期在重庆任职、年近70岁的“老虎”被公诉,这一细节是首次披露

编辑丨余晖

据最高检1月25日消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郑洪,1955年5月出生,今年69岁,重庆江津人,先后在江津、大足、合川、九龙坡等区县任职,2018年1月卸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洪是2023年全国两会后首个落马“老虎”。

曾有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郑洪比较能喝酒,“一次郑洪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又一口气喝了半斤白酒”。

2023年8月,郑洪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郑洪的第一个问题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另外,郑洪还被指“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道德败坏”等。

此次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检方披露,郑洪敛财的首站是在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任上,这一细节是首次披露。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