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舒国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从2003年问世至今,《元照英美法词典》已经出版二十周年了。它承载着老一代中国法学家的梦想,亦承载着年轻一代法学者的希冀。到如今,可以说它已经完成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成为“西方法学之汉语表达”的一种重要的媒介,一本中国法律人人手一册的工具书。
感谢潘汉典先生以八十岁高龄领衔《元照英美法词典》总审订,感谢倪征燠 、王名扬、杨铁樑 、卢峻、盛振为、周枏 、蔡晋、许之森、卢绳祖、徐开墅、王毓骅、俞伟奕、郭念祖、陈忠诚、周承文、高文彬等一干民国老人的集体协作,是他们让这本词典平添了几分庄严和神圣。这群老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士大夫精神,他们不图署名、不贪名利,只因这部词典、这份事业。
百年前,沈家本主持晚清变法,中国逐渐走上大陆法系之路,但晚近几十年,在世界经济贸易、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英美法制度,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课在补,十年磨一剑编纂《元照英美法词典》,也是在补课。
词典是任何知识领域的基础和前提性准备,虽然东吴法科因其比较法和正宗的英美法教学而闻名于世,在中国亦有百年历史,但国内却一直没有一本可资参考的英美法词典,这给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带来了不少困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当薛波先生发现了这一空白并立志补课时,我佩服他的勇气与决心!
盛世必修典,但大型词典的编纂一般由官方主导,费时耗力几十年,非民间个人凭一己之力所能完成。但薛波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了,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有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条,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如今二十年过去了,英美法领域依然只有这一本中文词典,甚至在整个法学领域,二十年来也没有诞生新的法律词典,听闻有德语法学词典正在翻译尚未出版,广大的法学研习者目前所能参考的词典极为有限。抚今追昔,薛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发心和努力嘉惠学林至今,功德无量。
与上个世纪相比,今天的物质生活条件日益丰富,研究设施越来越先进,但是法学研究并没有取得相匹配的成就,随着潘汉典先生、江平先生等老一代法学家的离去,一个旧的时代悄然谢幕,《元照英美法词典》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我们不能做学术上的啃老族,在回忆中自满自足,要肩负起为往圣继绝学的使命,把前人的事业继续做下去,这是对他们最好的纪念。
1901年,在庚子事变后痛定思痛的慈禧发布《变法上谕》,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变法修律大潮,修订法律馆开馆,留日留美留欧潮开始,法政翻译运动如火如荼。在这样的背景下,东吴大学法学院应运而生,在比较法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学习和比较西方不是目的,中国法学的未来必须“通过罗马法,超越罗马法”,学习和比较的目的是为了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实现法学语言的中国化表达。
要实现这一宏愿,目前我们法学界应该做一个基础的“双重”作业,一方面,是继续系统地迻译西方法学经典、权威的教科书、法学方法论著作,编纂法学词典,尽可能早一些完成“西方法学的中国/汉语表达”的任务;另一方面,是要系统地整理中国历史上各家各人的法学著述,在此基础上进行思想史和学术史的分梳,澄清并复现中国法律思想之流变传承的心灵史轨迹,建立一个中国法律思想的“谱系”,继而形成“汉语版的法学”(汉语法学)诠释体系。
未来的中国法科知识人、中国法学应该在国际法学界取得一席之地,以优美而精确的汉语表达法律理论,进而吸引国际友人学习汉语,编纂中华法律大词典。如果这一天到来,《元照英美法词典》亦可以拈花微笑,颔首而立矣。